陳嘉宏專欄:什麼是「用更大的民主解決民主的紛爭」?

陳嘉宏    2024年12月23日 07:02:00
身為總統,賴清德是要解決問題,而非製造問題;他該展現的是領導多數民意的能力,而非對付藍白在野黨的能力。(圖片合成,摘自總統府網站)

在藍白強行修法將憲法法庭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訂為「不得低於9人」之後,外界普遍預測藍白在本週二的大法官同意權投票裡,將全數否決新的7名大法官提名人;這將導致現在的8名大法官再也無法行使違憲宣告,直接癱瘓憲法法院。不過,藍白未必選擇這種趕盡殺絕的手段,更大的殺手鐧其實是只通過1到3席大法官,讓憲法法庭維持基本運作的形式建制,這作法有以下3點好處:

 

一、向外界宣告我藍白多數只是調整決議門檻,不是要癱瘓憲法法庭,先前外界對藍白的攻訐都是無的放矢。二、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訂為「不得低於9人」,而非以往的簡單多數決,這意味僅剩9到11席的憲法法庭,只要有1到3名的大法官持不同的看法就不可能做出違憲判決,少數否決將成為常態,憲法法庭就算沒死也只剩下半條命了。3、白營可以藉此凸顯自己關鍵少數的地位,始作俑者黃國昌還可以做個順水人情給他昔日的法學同儕。

 

這其實是藍白黨的「陽謀」。但即使如此,藍白黨團此次強行修改《憲法訴訟法》仍存在兩大問題:一、修改過程不容討論與質疑,完全棄毀「正當的立法程序」,特別是立法院這次逕行修改憲法法庭的核心規則,竟完全沒有找司法院會商,這根本違逆憲法五院平等而互相尊重的慣例。二、立法院此舉違反釋字第530號:「司法機關應有其自主性;本於司法自主性,最高司法機關就審理事項並有發布規則之權」,亦即司法權有固有的「審理規則制訂權」。更違反釋字第585及613號提到:「(憲法機關)權力之相互制衡仍有其界限,除不能牴觸憲法明文規定外,亦不能侵犯各該憲法機關之權力核心領域,或對其他憲法機關權力之行使造成實質妨礙。」形同侵入司法院的核心職權,也破壞憲法的權力分立精神。

 

既然立法院擺明就是要侵權違憲,憲法法庭自當啟動自我防衛機制,透過暫時處分將三讀通過的《憲法訴訟法》暫時凍結不予生效。這作法除了保護現有的釋憲功能於不墜,也可以讓看似無解的《選罷法》及《財劃法》爭議回到既有的違憲審查機制重新裁判,並得以暫時冷卻目前已經一觸即發的立法、行政兩院衝突,讓憲政秩序回到常軌。

 

但不能不說,這作法可能也在藍白黨當初啟動《憲訴法》修法的盤算中。亦即直接對憲法法庭「開刀」,而當憲法法庭為了保護自己的審判功能而採取暫時處分與釋憲判決時,再指控這些大法官「圖利自己」、「球員兼裁判」,並透過這樣的過程削弱憲法法庭釋憲的正當性。只是,憲法法庭「自己審自己」並非沒有前例,20年前大法官會議做出釋字585號宣告《真調會條例》違憲後,國親黨團隨即以刪除大法官專業加給報復,最後遭大法官以釋字第601號以侵害司法獨立宣告違憲。殷鑑在前,面對毀憲亂政的立法權,憲法法庭若認為相關修法已「嚴重影響大法官之職權行使」,自當直面爭議,解決爭議,把憲法法庭的審理規則制定權拿回來,徹底斬斷立法院藉由不成比例的修法方式侵犯司法權核心的企圖。

 

面對藍白黨這種「不正當的立法程序」與破壞憲政運作的機心,不少人建議應該用「院不副署」、「府不公布」的作法讓法案失效。只是,此一作法固然圖得一時爽快,但一定會擴大兩院的僵局與社會的混亂,在尚未窮盡一切政治協商手段之前,不應該成為此刻的選項。總統的角色是要解決問題,而非製造問題;賴清德需要展現的是領導多數民意的能力,而非只是對付藍白在野黨的能力,千萬別因為在野黨的失格而自陷於政爭的迷霧裡。

 

賴清德說:「民主的紛爭,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什麼是「更大的民主」?此之謂也。

 

※作者為《上報》總主筆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箱:service@upmedia.mg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關於我們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報UP Media於2016年7月成立。我們集結菁英記者、編輯、專業行銷業務、社群好手,強調多元的原生內容與有趣豐富……

關於我們

探索網站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e-mail:service@upmedia.mg

關注我們的報導社群

提供新聞:news@upmedia.mg

投書評論:editor@upmedia.mg

客戶服務:service@upmedia.mg

廣告合作:ad@upmedia.mg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