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茂昆辭職了,理由是不堪這一個多月來外界對他對人格的嚴重汚蔑與羞辱。不過,如果仔細看吳的辭職聲明全文,他辭職的真正原因恐怕就在他擔任國科會主委期間,曾受他的老師、香港科技大學的校長朱經武之邀,轉赴中國杭州參加一場國際學術峰會。吳在聲明中強調,「事先都已向行政院提出申請,並循程序簽辦,而在行政院回函給國科會的公文中,對於香港科大在杭州所舉行的國際會議並未准駁。」
並未准駁,就是沒有准。這件事輕則可能是官僚體系公文流程上習慣語焉不詳的誤失,官僚給自己空間,也給別人方便;但重則可能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的規定:「(政務人員)進入大陸地區應經申請,並經內政部會同國家安全局、法務部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成之審查會審查許可。」吳茂昆在過去40天來挺過了專利與兼職等等爭議,卻沒過這一關,這是為什麼?
行政院的動作很清楚,他的教育部長,因為過去擔任政務官期間,在未獲明確核准的情況下,前赴中國參與兩天的國際學術會議,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以下台了。那,其他人呢?
管中閔是否涉及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違法赴中國兼職?以及是否在擔任政務官期間,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未經審查會核可的情況下,前赴中國?目前都已經由司法偵辦在案,沒有人可以代替管中閔回答。不過,有違法,政務官就下台,那同樣違法的,能夠擔任大學校長嗎?以前便宜行事的,不代表它能自動合法;以前因循舊章的,現在全部照著法令走。這自然也符合民進黨政府現在「嚴查」兩岸交流事項的政策。
充滿政治糾葛的吳茂昆案與管中閔案如此,那「事主」台大呢?
目前台大校方顯然與教育部在打延長賽,有不少挺管者認為,就讓郭大維繼續代理台大校長下去,等到兩年後政黨輪替了,換了政府,「管爺」自然可以就任台大校長。不過,兩年後是否政黨輪替,至少現在還是未定之天;就算真的輪替了,管中閔因此可以「班師回朝」,這不剛好也反證政治的確就是介入校園?這樣的台大校長恐怕也得繼續面對無日無之的抗議學潮吧!
郭大維顯然有長期代理校長的打算,目前看來,司法程序沒有一年半載,不會有任何結果,而就算有結果,是否要重啟遴選,恐怕仍爭議不斷;等到真的重啟遴選,至少又得花上一整年的時間。但這是台大自己的選擇,依「大學自治」,台大師生如果無所謂,別人自然也沒有置喙的餘地。
此事發展至此,民進黨政府當然滿臉豆花,但台大被晾在一旁,其實正被充作人質。現在,教育部長因為13年前去中國的一場學術研討會下台了,遴選上的準校長也為了自己的清白而在司法程序裡努力,而台大校方則痴等他們的「校長」,宣稱要為了「大學自治」而奮鬥;你說,這些人是不是好像活在平行時空?
※作者為《上報》總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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