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加熱菸合法化才是王道

陳百    2019年06月04日 10:47:00
雖然吸菸有害人體,政府為何不乾脆全面禁止吸菸,而是傳統菸品可以,加熱式菸品不行?(圖片取自PAKUTASO)

隨著科技進步,近來新興「加熱式菸品」逐漸取代傳統紙菸,全世界目前已有45國核准銷售,美國食品藥物管理署(FDA)也在去年5月核准加熱菸銷售,但台灣不僅有意修法禁止,甚至還在法無明文規定的狀況下,屢屢沒收國人在海外購買攜回的電子菸,引發爭議,令人匪夷所思。

 

立委黃國昌日前於立院質詢財政部長蘇建榮時,表示近來接獲多起民眾陳情,目前並無相關法令禁止加熱式電子菸,海關卻查扣旅客從國外買回的加熱式菸品,質疑海關沒收究竟有何法源依據?蘇建榮被問得支支吾吾,先不斷回稱只是「暫時扣押」,接著又推給衛福部,表示衛福部將會把加熱式菸品納入《菸害防制法》,慘遭黃國昌打臉「他是私菸還是劣菸」、「還沒納入你憑什麼給人家扣」?

 

事實上,加熱式菸品與傳統菸品不同之處,在於加熱式菸品以較低溫加熱,且燃燒完全,也因此製造出的二手菸和三手菸,都低於傳統菸品,對於空氣品質逐日降低的現代社會來說,無論從產生的有害物質、殘留氣味、火災風險,加熱菸都較傳統紙菸來得低,也就是說,製造二手菸的機率,甚至對使用者造成的人體危害都較低。

 

但無法理解的是,政府不斷釋放「加熱式菸品」造成的危害並不亞於傳統式菸品的訊息,甚至一味想修法禁止,筆者以長期吸菸的立場,想問問政府,雖然吸菸有害人體,為何不乾脆全面禁止吸菸,而是傳統菸品可以、加熱式菸品不行?如此難免引發圖利特定菸商的疑慮產生。

 

更何況,購買加熱菸的花費,還高於傳統紙菸,既然政府為了減少吸菸者人數,而逐年提高菸品稅,為何不開放合法銷售加熱菸,提高抽菸成本,透過加熱設備也更利於管控吸菸人口,如此不僅可降低空氣汙染及二手煙對他人危害,甚至也可降低抽菸人口,一舉數得呢?

 

筆者認為,吸菸既然也是人權,建議政府不應一味禁止加熱式菸品,若擔心加熱式菸品危害年齡層較低的青少年,其實菸害防制法早已有不得販賣菸品給青少年的相關規定,只要參考國外訂立的相關法令和限制,加強管理即可,否則若是以荒誔想像的欲加之罪來做為指控,顯然有違法治社會的原則。開放加熱式菸品銷售,讓吸菸者自由選擇減少干擾他人、製造空氣汙染的菸品,以期逐步減少傷害最烈的紙菸用量,才是公平開明之道。

 

※作者為大學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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