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傳統儒家思想的影響,中國人講究「死者為大,入土為安」,土葬曾經是中國比較盛行的喪葬習俗。佛教傳入中原後,開始出現火葬,還只侷限在僧侶,社會上並沒有普及。
中國古代官方明令禁止火葬,就算是原來流行火葬的少數民族,在入主中原後,依然禁止火葬。《大清律》還規定了:「其從尊長遺言,將屍體燒化或置水中,杖一百;若私自火葬或水葬父母,按殺人罪論死刑;旗人、蒙古喪葬,概不許火化。」
古代的封建王朝講究以「仁愛,孝道」治天下,火葬這種烈火焚身的做法被視為對死者的大不敬,所以被禁止。
中共建政後,官方出於保護耕地,節約土地資源的目的,鼓勵火葬。1956年4月27日,毛澤東、朱德、劉少奇、周恩來等151名高級官員聯合簽名,以個人名義宣導火葬取代土葬。主張火葬的毛澤東卻在死後享受了特權,遺體被永久保存,供人瞻仰。
1985年2月8日中共國務院發佈了《關於殯葬管理的暫行規定》。首次規定在「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地區強行推行火葬。1997年7月21日發佈的《殯葬管理條例》也有上述規定。
根據這些規定,火葬並沒有全國一盤棋地推行下去,而是因地制宜地逐步在推廣。目前東南沿海的人口大省已完全實現了火葬,當我聽到安徽安慶等地的老人因為害怕火葬,趕在大限之日前自殺的消息,著實有些疑惑。因為在我的認知和生活經歷裏,中國應該沒有土葬了。
在我們家鄉,人死後基本都是送火葬場火化,然後將骨灰盒入土安葬,這種做法實在是折中之計。一方面,向政府交了差,達成了火葬,另一方面,也實現了中國人「入土為安」的心願。但是墳地還是一個個建起來,有些人為了相互攀比,還建得越來越豪華,並沒有節約多少土地資源。
曾經有一年,我們那裏的地方政府,為了遏制住這股大興大建之風,下令摧毀所有墓地的附屬建築,甚至墓地的封土也要剷平。我們那裏清明節給祖先上墳有堆高封土的風俗,但是那一年竟然連祭奠祖先也不允許,引起了強烈地民憤,最後草草收場。
這次江西省的地方政府因為急著推行火葬,鬧出了搶棺掘屍的醜劇,令輿論一片譁然。讓人感嘆:假疫苗不讓人活了,難道要一口棺材體面地死也不行嗎?
※作者為一個無可救藥的自由主義者,曾經在中國政府機關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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