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8月19日對外公布,自9月1日起實行「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聲稱台灣民眾符合在陸居住半年以上、具合法就業、合法住所、連續就讀等條件之一,得申領陸方居住證,申辦居住證者無須在中國設籍,由於無違反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所以不會有註銷台灣戶籍的問題。
根據陸媒統計,截至9月1日為止,首日申請台灣居民居住證人數,武漢共212人、廣東省2,030人、浙江省752人、福建省1,517人、湖北省300多人;北京、上海則未公布數據。顯然在官方宣傳與政治誘導下,此項政策已有發酵趨勢。對岸推出此一政策主要還是基於「政治統戰」以及「經濟社會融合」的長遠目標而來。
深入觀察,由於兩岸針對「九二共識」或「兩岸同屬一中」等政治原則毫無妥協可能,再陷入僵局之際,北京主動宣示「片面化」與「成之在我」已是十九大對台政策的主軸,繼提出「國民待遇原則」與「三十一項對台政策」後,近期又陸續提出「取消臺港澳人員就業證」與「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相關配套措施,其目的就是為了弱化政府的治理能力。
根據陸委會公開資料顯示,中國所核發的「居住證」與其「居民身份證」皆採18碼編碼方式,兩者格式設計及圖徽、揭露訊息等,幾達一致,居住證僅多列通行證號碼(台胞證號碼),直白來說這已對申領者提供趨近「設籍」之待遇,其「內國化」與「矮化主權地位」的意圖十分明顯,絕非其所對外宣稱「提供生活便利」之單純目的。
另一方面,北京期待透過單方面的制度規劃,將台灣居民在陸的生活納入其民政體系中,「政治選邊戰」的味道更不言而諭。在民主國家中,到另一個國家與地區工作、就學與定居本屬人民權力,這個趨勢在經濟全球化下更屬常態;兩岸經貿關係再進入「廣義三通」後,已經從傳統的「交通便捷」的概念升級到「生產要素自由移動」的新階段。
無奈兩岸制度上的差異,使得經濟自由與市場經濟始終存有「國家干涉」的斧鑿,在目前兩岸僵局中,北京慣有的「以民逼官、以商圍政、以經促統」的統戰作為只會更加密集;對於在陸台人的個資與生活數據的監控掌握日益緊迫,只有威權政體才將人民的生活資料進行如此大規模的政治管控與行政管理,中國官方近年所建置「天網」工程就是最佳的詮釋。台灣民眾申請居住證尚需提供指紋資料,未來在陸的言行與生活動態,必將遭到監控。
除了政治與政策的爭議外,稅法新制與居住證所要求的居住期間必無差異,前者明訂在中國大陸境內居住滿183日者,視為稅務居民。後者明定符合在陸居住半年以上、具合法就業、合法住所、連續就讀等條件之一,得申領該居住證,未來持有居住證的台灣民眾都可能會被要求就全球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增加稅務負擔。 基於國家主權、人權以及經濟權益三大考量,國人申請大陸「居住證」前,可能要「停看聽」且三思後行。
※作者為兩岸政策協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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