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日前推行的減稅大紅包,也就是「稅制優化方案」,主打對象是針對年收入40.8萬元以下的「單身小資族」、雙薪年所得在81.6萬的「頂客族」,以及年所得在123.2萬元之下、扶養2名5歲以下子女的「增產報國族」,皆可以免除所得稅。
除了直接減稅外,財政部也修正納稅者申報家戶基本生活費總額的比較基礎,除原有的免稅額與扣除額外,在特別扣除額部分,納入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以及儲蓄投資等4項特別扣除額,但將原本的薪資特別扣除額排除在比較基礎之外。財政部也提高基本生活費金額,從16.6萬元提高為17.1萬元。
而在確定「大紅包」的內容前,蔡政府要以「消費券」模式回饋民眾的小道消息甚囂塵上,但是從2008年馬政府發放消費的觀點檢視,消費券的發放並非是一個好選擇,因為政府制定一個政策,政策的「效率性」及「公平性」必然是應該考量的範疇,而消費卷的發放是不符效率原則的。
2008年馬政府發放消費券,只要是我國國民,就得以領取一人3600元的消費券,原本馬政府的預估消費券會為我國帶來0.64%的經濟成長率,但是從結果可以發現,消費券政策對當年經濟成長率的貢獻僅約為 0.28% 至 0.43%,換而言之,僅達到馬政府預測值的 40% 到 63% 而已,而這樣不符效率的政策,其代價竟然要花856億元。
每個人的生活方式都有其獨特性,當初消費券政策會失敗,有很大的原因就是因為沒有考量到台灣人獨有的消費習慣,僅計算出漂亮的經濟模型,但是事實證明,例如儲蓄、購買外國產品等運用方式,都導致馬政府預想中「乘數效應」的失敗。
社會是一個有機體,而非一組數學公式或是機械,過度干涉人民日常生活的想法,僅是經濟學家「致命的自負」,1+1不必然就等於2,所以,尊重現有人民的生活或是消費習慣,或許才是改善人民生活的有感做法。
政府實行減稅的政策,稅制優化方案部分,約有542萬申報戶受惠;基本生活費總額修正後,約有177萬戶受惠。讓每個家庭或是國民可以依照他們原有的生活習慣生活,做出對他們個人最有利的調整。這樣的經濟成長才會是實質的成長,而不是虛幻的泡沫,也才會是最直接、有感的政策大紅包。
※作者就讀台北大學法律研究所(前中興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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