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俊明牧師走了,91歲。
他的歲數告訴我們,他生在日本時代,他必定也親臨過二二八事件。
而在一個人人生應該最輝煌的時代,二十歲到五十八歲,他像所有同時代的台灣人一樣活在戒嚴恐怖統治之下。
前不久,我很難過聽到有政治人物說:「在那個時代,我們不是都選擇屈服了嗎?」也許說話的人只看到自己,沒有看到歷史。雖然我們都是沒有選擇地活在那個時代,但是在那種時代,難能可貴地不就是那些選擇「不屈服」的精神嗎?屈服了是人性,是不得已,這可以理解,所有的恐怖統治所要達成的目標就是人民的屈服。可是人類是奇怪的,總是在每一個時代裡都活著那麼一些「不屈服者」,一些「不合時宜」的人。
在高唱「反攻復國,消滅共匪」的時代,他「不合時宜」地發表人權宣言宣揚「新而獨立的台灣」。當人人(本省人與外省人)皆曰可殺的叛亂犯施明德在逃之時,他「不合時宜」地窩藏了這個他只見過二次面的「江洋大盜」。
高俊明牧師與施明德先生在美麗島事件之前,其實僅僅見過二次面,其中一次還是遠遠地看見而已。多年後,高牧師對記者說:「我幫施明德,並不是為了他個人,而是為台灣,那時施明德為了台灣民主、人權打拚,所以我不怨嘆。」
我此生有幸親自與高牧師見到兩次面,一次在自宅接待高牧師夫婦,一次在美麗島35週年的紀念會上。2006年夏天施明德先生站出來領導「百萬人反貪倒扁」運動時,高俊明牧師在媒體上攻擊施先生是:「賣台第一勇士!貪財好色!」這件事情對施先生來說是萬分悲痛的,他思考了將近兩年,在提出告訴的期限快到時,寫了一萬四千多字的訴狀《痛苦的抉擇──我為什麼必須控告高俊明牧師》。當時一位基督長老張南驥教授,自告奮勇帶著這份訴狀親自去台南拜訪高牧師,非常「不合時宜」地,高牧師馬上親筆寫下「道歉聲明」,表示:「在耶穌基督的愛與正義之下,... 我深深地後悔我說了那樣嚴厲的話,也要懺悔我不當的言論於上帝與眾人面前。」隔天下午,我們在家中款待高牧師夫婦,我們一家人與他們一起沐浴在愛與和解的榮光裡,那天午後的陽光特別耀眼與溫暖。
這些不合時宜的事,有些會惹來殺身之禍,有些會引來牢獄之災,確實歷史也如此演變,人卻沒有後悔。
在所有所有的侮辱與毀謗施明德的案件裡,在所有所眾多的被告王幸男、王定宇、王世堅、許榮淑、林一方、林國慶、黃越綏、林昶佐、謝欣霓、陳亭妃、郭信良、林樹枝、黃昭輝、錢林慧君之中,唯有高俊明牧師是唯一一個「不合時宜」地道歉的人。
每一個時代,都需要「不合時宜」的人。
高牧師,向您致敬,永遠懷念您。
※作者為施明德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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