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日前(12月16日)與TikTok執行長周受資在佛州海湖莊園會面。見面的時間點足堪玩味,因為距TikTok面臨美國的全面禁令僅剩一個月。
TikTok正在尋求美國最高法院緊急介入,要求暫緩因國安疑慮而即將生效的禁令。該禁令要求TikTok的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在2025年1月19日前完成出售,否則應用將在美國全面下架。川普是否會逆轉此一決定,勢將成為本案的關鍵力量。
本案另一司法動態發生在12月6日,美國聯邦上訴法院裁定TikTok無法推翻國會先前通過的新法案。這意味著,在美國擁有超過1.7億用戶的TikTok將於川普就職前一天被全面禁止,除非出售給美國企業。
此一禁令與法律攻防戰顯示當前數位冷戰(Digital Cold War)對國家安全的優先考量,但也同時浮現科技政策與言論自由的挑戰。
由於母公司字節跳動的中國背景,廣受歡迎的短影音應用服務TikTok多年來被美國政界視為潛在威脅。國會最終於2024年透過《保護美國免受外國對手控制應用法案》(Restricting the Emergence of Security Threats that Risk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Act, RESTRICT Act),要求TikTok必須在2025年1月19日前完成與字節跳動的分割,否則將在美國遭全面禁用。
支持者認為這可防止中國政府利用TikTok進行數據收集或言論操控,但批評者指出,缺乏直接證據證明這種威脅的急迫性,禁令實施可能引發負面後果。
根據《紐約時報》的報導,TikTok的美國用戶有60%為18至34歲的年輕人群體。2023年,超過200萬家美國企業利用TikTok推廣品牌與銷售產品。TikTok 已經在美國建立一個龐大的創作者經濟(Creator Economy),其中包括多達 1200 萬全職內容創作者(或稱網紅、影響者)。許多創作者依賴 TikTok為其主要收入來源,透過品牌合作和廣告收入獲利。據估計,光是禁令實施的第一個月,原本使用TikTok 的小企業將損失超過10億美元,各類創作者損失近3億美元。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ACLU)批評此禁令為「大規模的言論審查」(mass censorship),對言論自由構成威脅。ACLU指出,國會應採取更精準的手段解決國安問題,而非以全面禁止的方式犧牲民眾基本權利。
川普將於2025年1月20日就任美國總統,而TikTok禁令正好在他上任前一天生效。川普對此案的態度相當關鍵:一方面,他過去多年倡議對中國科技企業採取強硬措施,另一方面他又在2024年的競選活動中暗示,希望保留TikTok以爭取年輕選民支持。
在接受NBC節目《Meet the Press》訪問時,川普表示:「我無法完全討厭TikTok。它對我的競選活動非常有效。」他也指出,如果TikTok被禁,「其他平台將取而代之,這可能會帶來不公平的壟斷現象。」川普承諾,他將努力防止美國社交媒體平台進一步壟斷。
有論者預測,川普可能會採取「精巧的法律操作」(fancy footwork),試圖推動某種形式的業務分割或其他調整,讓TikTok得以在美國繼續營運,將自己塑造成「拯救TikTok的英雄」,同時避免與國會底線發生衝撞。然而,分割業務所需的技術和法律難度不小,尤其是來自字節跳動和中國政府的可能阻撓。
此外,川普需要面對政治壓力和國會對其政策的監督。川普可能努力促成一種「看似妥協」的解決方案,例如要求TikTok設立美國本土數據中心,或是Tiktok出售部分股權給美國投資者,但這是否能完全緩解國安疑慮仍屬未知數。
除了川普的可能動向,TikTok的命運還取決於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若最高法院同意審理本案,禁令將被暫時凍結,直至最終判決結果(可能在2025年6月出爐)。
不過,最近一次的司法攻防,TikTok的期待落空。12月6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駁回TikTok對《保護美國免受外國對手控制應用法案》的合憲性挑戰。法院指出,TikTok的數據收集行為可能使中國政府獲取美國用戶敏感資訊,這對國家安全確實構成重大威脅。
法院強調,該禁令未違反「第一修正案」,因其立法目的在於保障國家安全,並未針對特定言論內容。此外,法院也駁回關於「第五修正案」的挑戰,認為該法案並未構成非法徵收財產,因為TikTok仍有機會透過業務重組或出售繼續運營,並不存在違憲問題。
然而,哥倫比亞大學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Knight First Amendment Institute)所長賈米爾·賈弗(Jameel Jaffer)等人公開批評,認為此禁令可能對美國民主價值構成危害,尤其是在自由資訊流通方面。
哥倫比亞大學教授約瑟夫·特維勒格(Joseph D. Terwilliger,他另有中文名字是周德威)也對TikTok禁令提出尖銳批評。他認為,TikTok的相對自由使其成為少數能夠挑戰美國官方宣傳的社交平台。特維勒格指出,封禁TikTok可能會讓美國陷入類似冷戰時期資訊壟斷的窘境,悖離自由市場與開放交流的核心價值。
他進一步以「短波廣播」為例,回顧美國在冷戰期間如何透過自由歐洲電台等傳播美國價值觀。他指出,當年美國嚴厲批評蘇聯干擾廣播的行為,認為蘇聯實施的資訊封鎖侵害基本人權。然而,當前美國針對TikTok的禁令,正讓美國站在過去應該被批判的尷尬位置上。
在數據隱私問題上,特維勒格認為,美國政府本身對數據的濫用與監控更值得擔憂。他提到,TikTok的「德州計畫」(Project Texas)已經投入10億美元,確保數據存儲於美國企業甲骨文(Oracle)的雲端儲存空間,其母公司字節跳動無法訪問使用這些數據。相反地,國會未能提供具體證據支持所謂TikTok構成國安威脅的指控。
TikTok禁令反映著美中數位冷戰的新階段。美國對中國科技企業採取的限制措施,顯示其對中國科技競爭的憂慮。同時,中國政府則強烈反對TikTok遭強制出售。
與此同時,美國科技巨頭Meta和YouTube可能成為TikTok退出美國市場的主要受益者,進一步加劇市場壟斷。
TikTok禁令反映著美國在數位冷戰中的科技政策挑戰。兩位在英美名校任教的華人學者楊頌(S. Alex Yang)與張湖月(Angela Huyue Zhang)最近撰文提醒,美國科技政策在兩個極端間徘徊:對外過度限制與對內監管不足。前者可能削弱美國的創新實力,後者包括美國在數據隱私和科技倫理的監管不足。
過去幾年來,有關TikTok禁令的醞釀、通過與如何落實的難題,已成為數位時代科技政策的關鍵案例。美國如何在確保國家安全、維護言論自由、促進經濟發展與公平競爭之間取得平衡,關鍵就在於川普上任後針對本案的政策選擇會是什麼?以及,大約半年後,最高法院最終會如何裁決?且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作者為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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