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中華棒球協會理事長辜仲諒,與涉嫌多起弊案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雙雙被指控捲入「中信國寶」相關弊案。辜仲諒在一審被判無罪後,今天(26日)二審再次獲判無罪,據《速審法》規定,辜仲諒幾乎是無罪確定;而朱國榮的罪名從增加為5罪,因犯罪所得增加,高等法院也加重其刑度。
檢方先前指出,辜仲諒與已逝父親辜濂松,涉嫌長期轉匯中信金資產到境外投資公司,並侵吞中信資產約3億美元。此外,辜仲諒也被指控在中信壽併購台壽保之時,曾指示屬下利益輸送給國寶集團朱國榮,讓朱國榮藉此獲利近10億元。但這兩項起訴於台北地院一審審理時,均以查無實證為由,讓辜仲諒獲判無罪。
檢方不服判決再次上訴二審,但在高等法院經3年多審理過後,再次表示檢方舉證不足將辜仲諒定罪,因此在今天二審判決辜仲諒無罪。根據《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檢方上訴三審受限,因此辜仲諒幾乎是無罪確定。
此外,此案中也有許多中信金相關人員遭檢方一併起訴,其中包含辜家總管吳豐富、中信老臣張友琛、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中信銀證券投顧董事李聲凱、股東張素珠等人,同樣在一、二審獲判無罪,也幾乎是無罪確定。
朱國榮方面,檢方認為他在中信壽併購台壽保時,與秘書兼友人的林桂馨涉嫌一同炒作龍邦股票,更在內線交易買賣台壽保股票。一審認定朱國榮涉犯《證券交易法》中的「操縱股價」、「內線交易」等2罪,更透過犯罪獲得不法金1億5707萬餘元,對此共計判刑12年4月;林桂馨則因操縱股價,遭判3年8月。
在二審時,改任朱國榮犯行加重,與林桂馨共計犯下4次「操縱股價罪」,加上原有的「內線交易罪」,高院認定朱國榮共犯下5罪,犯罪所獲也提高至1億8036萬餘元。對此,高院加重刑期改判為有期徒刑16年;林桂馨更是從1罪變成4罪,二審刑期也加重至10年,犯罪所得48萬餘元全遭沒收。
對於二審判決,朱國榮律師團回應,對判決結果深感遺憾,將繼續上訴、爭取清白。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箱:service@upmedia.mg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探索網站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e-mail:service@upmedia.mg
關注我們的報導社群
提供新聞:news@upmedia.mg
投書評論:editor@upmedia.mg
客戶服務:service@upmedia.mg
廣告合作:ad@upmedia.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