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北院今天(5日)下午將召開羈押庭,不過據了解,承審法官卻做出特殊宣示,以保護被告防禦權為由,宣示檢方抗告所提的新事證,不能做為二度羈押庭的考量範圍。
柯文哲8月31日被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2日被法官裁定駁回,柯被無保請回後,北檢補強證據後提出抗告,昨天(4日)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重新審理,並於今天召開羈押庭。
據《ETtoday》報導,法官認為,為避免在檢察官限制閱卷的前提下,對被告造成突襲效果,影響辯護權,因此全案應完整的回復到2日開庭狀況,之後無論是檢方抗告理由,或是為了抗告所提的補強卷證,都不在審理範圍。而這項特殊宣示是否成為柯文哲收押與否的關鍵,有待觀察。(責任編輯:蔡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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