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他」清白!台大審定會提6大證據 認定余正煌論文未抄襲

上報快訊/許維庭    2022年08月09日 15:50:00
台大審定會召集人蘇宏達(左)表示,日前接獲檢舉稱余正煌抄襲林智堅論文,審定會做出6大決議駁回檢舉。(楊約翰攝)

民進黨桃園市長候選人林智堅深陷論文抄襲疑雲,台大今天(9日)召開記者會,認定余正煌並無抄襲情形。

 

此外,審定會認為,林智堅論文有多處抄襲且「情節嚴重」,建議撤銷碩士學位。台大審定會也表示,日前有接到檢舉,聲稱余正煌抄襲林智堅論文,審定會也做出6大決議駁回檢舉,對抄襲說「不予採信」。

 

台大審定會召集人、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表示,校方日前接獲檢舉信,聲稱余正煌論文的民調資料是由林智堅提供的,且兩人論文目錄雷同,且第一章第三節內容高度相似,但最後審定會決議「不予採信」,蘇宏達解釋:

 

一、雖然民調確實是由林智堅提供,但余已在致謝詞處註明感謝林的提供。

 

二、目錄章節相似,但並不等同於抄襲,而是必須檢視其內容,才能認定。

 

三、即便兩人第一章第三節雖有高度相似,但無直接證據說明,余有抄襲林的論文。

 

四、雖2人的論文敘述上都有使用「我們」的字樣,但符合學術書寫的慣例。

 

五、雖然兩人論文都有「依變項設計」,但余用的是林智堅支持者的投票選擇,而林用的則是是「蔡仁堅」的,兩者不同。

 

六、林智堅直指余正煌論文中,論述後者的教育程度高低不符合邏輯,確實是有錯誤,但可能是對於林智堅台大準碩士與許明財海外學歷的比較用詞,但即便是錯誤,單一詞彙不構成余抄林的證據。

 

 

綜合以上6點,蘇宏達表示,審定會認定,以現有證據,不足證明余正煌有抄襲林智堅的論文。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箱:service@upmedia.mg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關於我們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報UP Media於2016年7月成立。我們集結菁英記者、編輯、專業行銷業務、社群好手,強調多元的原生內容與有趣豐富……

關於我們

探索網站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e-mail:service@upmedia.mg

關注我們的報導社群

提供新聞:news@upmedia.mg

投書評論:editor@upmedia.mg

客戶服務:service@upmedia.mg

廣告合作:ad@upmedia.mg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