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案,繼日前傳喚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現任董事長徐光曦後,25日再以證人身分傳喚兆豐銀副總經理梁美琪、法遵主管陳天祿及企劃處長莊瑞中釐清案情。訊後,檢方下午先後將梁美琪、陳天祿請回。
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涉及洗錢,在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首季一般業務檢查中,被指控2012年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遭到重罰1.8億美元(約新台幣56.9億元)。
為釐清兆豐銀案,北檢23日約談蔡友才到案說明,訊後諭令限制出境、出海及小三通,並由他字案轉列偵字案被告;另外,也以證人身分傳喚徐光曦,最後訊後請回。
北檢表示,25日再以證人身分傳喚梁美琪、陳天祿到案說明,至於是否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及金控法,仍待釐清。(塗鵬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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