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逆子剁母頭顱命案二審無罪後,中午左右,桃園衛生局將梁男從高院將梁男帶到醫院不久,馬上接到桃檢通知,因梁男另案傷害案遭判拘役55天,下午4點30分,已將梁男押回桃檢執行服刑。
桃園地院一審原判處梁男無期徒刑,案情20日出現大逆轉,台灣高等法院認定,梁男弒母時因吸毒無意識改判無罪,責付給桃園市衛生局。衛生局將梁男帶至醫院後,桃園地檢署臨時通知梁男因涉嫌另一起傷害案,得要判拘役55天。
地檢署法警隨即為梁姓男子戴手銬、腳鐐,將他帶往地檢署。衛生局也表示,會配合地檢署做法,先將梁男執行拘役後,再回醫療院所進行後續醫療上的相關協助。
梁男另涉及傷害案件,則是早在弒母前,梁男在2018年6月間在桃園市中壢區一間友人經營的小吃店,酒後失控把朋友打到全身是傷住院。
據判決指出,梁男將人打傷後,以「喝醉了沒有印象」推託,法官認定此為卸責之詞,2019年3月依傷害罪判處梁男拘役55天。因梁男未申請易科罰金,20日稍早弒母無罪開釋後,檢方派人將他帶回桃檢執行科,目前已發監執行。
桃園衛生局心理健康科長洪健翔表示,如個案在拘留所需要醫療的話,院所都有和桃醫、桃療合作可以協助醫療服務,至於是否住院的醫療評估要等其執行完拘役,再行評估。
據院方透露,若到時依《精神衛生法》進行評估,符合住院條件,會將他安置院內急症病房,再依照依狀況評估住多久,一般病人住院6至8周,經治療後再評估轉往慢性病房、復健機構等;假使不符合住院條件,也會將人由衛生局轉交護理機構等院所後續管理。(美台合作不限軍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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