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隔單」等同康復證明 雇主刁難討陰性報告恐吞15萬罰單

上報快訊/黃傲晴    2021年07月04日 17:46:00
羅一鈞提醒,若業者設下不當限制,依《傳染病防治法》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指揮中心提供)

最近有新冠肺炎(COVID-19)康復者復工卻被雇主要求出示陰性報告,或完整疫苗接種證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解隔單」視同康復證明,呼籲雇主「不要為難確診者」,若被雇主要求出示,可用各縣市衛生局開立的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替代;若業者設下不當限制,依《傳染病防治法》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

 

自從5月開始這一波疫情,迄今近2個月的時間,國內已累計1萬多名確診個案,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指出,近期部分康復民眾回到職場上班,卻碰到雇主提出無理要求,例如要求出示陰性證明,或檢驗Ct值多少。

 

羅一鈞以市場專案為例,為了感染管控機制設下出入者要持有7日內陰性報告或完整疫苗接種證明,但確診者即使康復,後續檢測仍可能持續陰陰陽陽長達3到4個月,其實不容易取得陰性報告,且依現行規定染疫者在感染後6個月內不可接種疫苗,因此面臨兩邊都被卡住的狀況。

 

 

羅一鈞呼籲社會大眾「不要再為難確診者」,而指揮中心也已要求相關部會與民間團體,不能要求確診康復者出示陰性證明。如果雇主要求證明自己不具傳染力,勞工可以用各縣市衛生局會於個案解隔1至2天內開立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來替代,也就是「解隔單」,上面均有清楚說明權利義務、名字與診斷醫師,這張等同康復證明書,可以此代替陰性報告,請相關單位配合政策,個案出示解隔單就不必再檢測。

 

羅一鈞也提到,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11條、第12條規定,必須保障傳染病病人的工作、就醫等相關權益,若民眾碰到不當設下一些限制,也就是並非因為防疫需要的要求,出現不公平待遇,將可檢舉,可處以1萬元到15萬元的罰鍰。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箱:service@upmedia.mg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關於我們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報UP Media於2016年7月成立。我們集結菁英記者、編輯、專業行銷業務、社群好手,強調多元的原生內容與有趣豐富……

關於我們

探索網站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e-mail:service@upmedia.mg

關注我們的報導社群

提供新聞:news@upmedia.mg

投書評論:editor@upmedia.mg

客戶服務:service@upmedia.mg

廣告合作:ad@upmedia.mg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