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安西路一處4層樓高的老舊公寓,98%住戶欲打算進行都更,但關鍵反對的2%屋主張先生不同意都更,並向建商開出8,000萬的權利變換金。然而,他的房子在3日無預警的被建商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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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遭到拆除的張先生,3日打電話向媒體投訴,他表示自己的住家在長安西路177巷12號、14號4樓,是一間雙拼公寓。住家附近目前正在進行都更,建商是欣偉傑建設。在20戶當中,唯有他一戶沒有同意。他要求欣偉傑給予8,000萬的金額遭拒,在加上鄰居多次逼他同意,讓他怕到更不想參加都更。
欣偉傑建設董事長鄭可熙向媒體稱,在與張先生斡旋時,公司甚至願意支付高於市值1,500萬的3,000多萬的權利變換金,但仍與張先生開出的8,000萬有所差距。
對於建商的說法,張先生的解釋是,他知道建商會一直討價還價,才開8,000萬。
張先生表示,由於他沒同意都更,所以欣偉傑先前也只能先把4樓以下的房子拆掉,但如此行徑卻造成他房子結構被破壞。3日他找欣偉傑談,表示房子受影響,盼能夠有個交代。不料回家路坎坷,不僅遇上車禍,連整間房都被拆。他甚至認為,利用出車禍製造時間,是欣偉傑的陰謀。
對此,欣偉傑建設董事長鄭可熙則對媒體說,由於住戶同意98%以上,所以他們已經取得合法拆除執照。目前有20多戶無家可歸住在外面,他有其他壓力得面對。他說,張先生的房子變形,是因為樓下有拆除作業,因而不小心損及張先生利益,願意支付賠償。
北市都市更新處證實,欣偉傑依《都市更新條例》第34條規定,得依權利變換計畫,申請建築執照,而該處在2016年6月已獲得拆除執照,故拆除作業並不違法。縱使是張先生的委任律師蔡智揚也說,拆除在無人居住下可行,但現在還有人的狀況,至少要像「文林苑」,用公權力將人和財產移走才得拆。
北市都更處總工程司張立立深感遺憾,表示才剛邀請雙方來協調,卻在結束後發生這樣的事情。盼欣偉傑應該盡到溝通協調之責,好以推動都市更新。另外,律師蔡智揚表示,會針對損毀、侵入住宅、損害賠償、侵入住宅提起刑事告訴,民事求償建商表示願意負責,就先協商看看。(林彤/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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