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立委鄭運鵬日前有意提案修正《電信法》並增訂《著作權法》,希望加強管制機上盒的非法軟體與盜版播放行為,修法方向卻將使政府得以下令封鎖任何「侵權」的「不適當」網站,迫使網路使用者必須先行自我審查。消息一出,引起網友強烈的反彈聲浪,認為此次修正如同「網路白色恐怖」。鄭運鵬1日表示,在更高明的處理方式出現之前,管制非法行為勢在必行,但因收到各界大量的疑慮和建議,他願意撤回提案再作討論。
立委鄭運鵬28日在臉書個人專頁表示,未獲授權的盜版軟體搭載合法許可的機上盒「搭配販售」的情形長期氾濫,NCC和智財局對此卻放任不管,政府有如「挑食的無牙老虎」。
據此,鄭運鵬表示將提案修法,提出《電信法》第八條修正案,規定外來境外電子商務違反國內法令,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通知電信事業停止其電信服務。另外增訂《著作權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著作權人得聲請法院令網際網路服務業者封鎖該IP位址或網域,並令台灣網際網路中心(TWNIC)不得解析該網頁。
提案消息一出,科技資訊界立即出現大量反對意見,資深工程師TonyQ(王景弘)在臉書貼出該草案的提案公文,批評連署立委「這群人敢碰著作權法,以後只要網站上有使用者被判決是盜
資深工程師 Irvin Chen(陳心一)撰文認為,任何封網法案都有侵犯言論自由的可能,「只要是事前審查,就有侵犯言論自由的問題」。《著作權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一旦通過,封網不需等待法院判決程序完成,只要著作權人先繳交一定金額保證金並申請假處份定暫時狀態,經法官裁定,即可「先封為快」。
面對龐大反對聲浪,鄭運鵬中午鬆口表示,願意撤回《電信法》及《著作權法》兩項修正提案,並對其他連署立委受到的批評表示過意不去。但仍強調「目前看到的都是理論,很多衍伸,不管是從行政、司法、技術上,好像也沒有完美的手段。」「再看看各方賢達有沒有更高明的政策方法了」。(莊承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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