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長年旅居國外者不得納保 2天獲6千人附議

上報快訊    2017年11月17日 17:20:00
網友提案,長年旅居國外、退保期間過長者,不得成為納保對象,短短2天突破附議門檻。(攝影:李昆翰)

台灣的健保制為人稱羨,但也屢屢傳出資源遭濫用的消息;對此,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建議長年旅居國外、退保期間過長者,不得成為納保對象,提案從14日開始僅花2天就成功獲得6000多名網友附議,而主管機關則需在2018年1月16日前有所回應。

 

網友提案,長年旅居國外、退保期間過長者,不得成為納保對象。(圖片取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提案發起人Alex Lai認為,近年有愈來愈多富足的人,長年旅居國外,只有在想要使用台灣便宜的醫療資源時,才會回來台灣。他說,健保本來應該是給予在台灣生活、就業、工作的人們保障的,不應該只是「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就可以享用便宜的健保,有違公平正義,因此他才會有所提案,希望能遏止「出國享福、回國濫用國家資源」這種惡習。

 

Alex Lai指出,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條規定,只要設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設有戶籍6個月以上者,就是全民健保的被保險人。

 

他依根據衛福部所公布資料指出,2015年,一年內短期返國復保,又出國辦理停保的保險對象共計有5.7萬人,其中有就醫紀錄者約為 4萬人;而當年保險費收入約3.109億元,健保支出的醫療費用則是2.81億元。

 

他表示,若這2.81億元有一半是屬於「出國享福、回國濫用國家資源」的心態,修法成功後,一年應可省下1.4億元。

 

該提案很快地獲得許多網友支持,但有少數民眾認為,只要旅外者有繳稅,或是有持續付費,理應可以繼續使用健保。

 

另也有持反對票的網友指出,應該先去查清楚是誰濫用健保,因為台灣也有許多人將看醫生當逛街一樣逛,認為實在不該把濫用健保的罪名推到在國外工作的人身上。

 

不過該提案已成功過附議階段,主管機關將在2018年1月16日有所回應。(徐乙喬/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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