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將提案修正刑法外患罪,由於目前敵國的解釋尚未包含中國,使得因共諜叛國無法可重判,對此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未來共諜的刑度將不會再判4年以下。
4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只要完成三讀,共諜罪將能直接適用外患罪。
現行法條解釋上未包括「大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立法委員王定宇等人提案,將刑法的外患罪章中的「敵國」修正為「敵人」或增列「敵人」以及「外國」擴大為「外國或敵人」;並依「陸海空軍刑法」之定義,明定敵人是「與中華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
對此,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則認為,無論是不利於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行為,還是洩密行為,均能依「陸海空軍刑法」、「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情工法」論處,且同一條文內同時出現「敵國」、「敵人」、「該國」等文字,可能會產生矛盾,因此不建議修法。
另外,由於現今規範共諜行為的法律,包括適用於現役軍人的「陸海空軍刑法」,以及所有人都適用的「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其罪責都不重。
因此有立委質疑,李明哲在被依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但共諜在台幫對岸發展的組織卻沒人遭判刑超過5年。王定宇也表示,號稱是國內史上最大共諜網首腦鎮小江,僅依國家安全法判4年,與他有勾結的退役少將許乃權也只被判2年10個月,刑滿還可領月退俸。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坦言,目前的國家安全法的刑度太低,共諜刑責太輕,行政院已提案修法加重刑責,未來刑度將不會再判4年以下。(杜欣穎/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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