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案持續延燒,10月26日最高法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罪》等罪判處前中影副董座莊婉均8年6個月徒刑,其中9個月刑期可易科罰金。北檢13日上午發出傳單傳喚莊婉均發監執行,但莊遲遲未現身,14日北檢已開出拘票,若拘提不到案可依法發布通緝。
根據最高法院10月26日判決書指出,莊婉均任中影副董座時,未經過董事會議的狀況之下,擅自挪用中影公司款項,匯入張友諒所屬的能仁公司、近江公司、已及深緣公司。且莊婉均還擅自使用中影名義,簽訂近江醫院及台中棒球場投資案;然而,此投資案並不是董事會的決議,因此也被視為違法之舉。
最高法院10月26日判定莊涉及高達14種罪刑,但其中莊上訴駁回7件,撤回高等法院審理。最高法院處7種罪刑8年6個月刑期,其中9個月可易科罰金,扣掉9個月刑期,莊實際服刑為7年9個月。
原本北檢13日通知莊婉均報到入監,但莊聲請暫緩遭檢察官駁回,而報到當日莊也未現身。北檢14日依法開出拘票,倘若莊依舊不到場,檢方可依法程序指揮警、調拘提,若拘提無著,將發布通緝令。(更多中影系列報導請看)
●蔡正元驚爆10年前與小英密談中影案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箱:service@upmedia.mg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探索網站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e-mail:service@upmedia.mg
關注我們的報導社群
提供新聞:news@upmedia.mg
投書評論:editor@upmedia.mg
客戶服務:service@upmedia.mg
廣告合作:ad@upmedia.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