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法被批為「霸王條款」 經濟部:污染和經濟發展一樣重要

上報快訊/杜欣穎    2017年12月18日 16:35:00
行政院院會14日通過《空污法》修正草案,被環保團體認為是環保署在替經濟部開後門。圖為龔明鑫。(資料畫面/李昆翰攝)

行政院院會14日通過《空污法》修正草案,允許燃氣電廠視情況,排放超過許可標準的空氣汙染物數量,且經濟部仍握有「會同」、「會商」的權力,而「會同」的意思即是必須讓雙方都同意「會商」則是商量過後,可再有自身的裁量。這讓外界質疑是經濟部的「霸王條款」。對此,18日經濟部次長龔明鑫在立院受訪時回應,「空污法的設計本來就這樣子,污染議題、經濟發展一樣重要。」

 

龔明鑫解釋,經濟部認為空氣污染議題與經濟發展同等重要,環保署與經濟部也對此做了很多討論,而空污法這方面的設計是延續過去,推動運作也很好,所以沒有改變。

 

而外界擔心修法後是否會影響短期供電?龔明鑫說明,供電穩定是經濟部與台電最優先考量,若有缺電的可能,是有允許些彈性的。

 

經濟部目前因應空污的做法分短期、中期以及長期。龔明鑫表示,短期會配合環保署,在空氣狀況不好時,評估用電無虞的情況下自主性降載;中期則會由國營事業包括台電、中油、中鋼、中龍等投入逾580億元經費強化防制污染設備;長期將配合非核、低碳家園的推動,轉換能源結構。(看看誰是明年空污費繳稅大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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