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青年軍王炳忠、侯漢廷等4名黨工遭檢警搜索、拘提,王等人以證人身分被帶回調查局問訊將近18.5小時,新黨22日第三度召開記者會,提出5大疑點指控檢調是「非法搜索」,並於中午赴地檢署控訴執法單位。王的律師陳麗玲今陪同黨團成員出席,並指出直播影片中,調查局人員出示的搜索票竟然沒有法官簽名。
新黨上午記者會回放當天直播影片,副主席李勝峰表示,當天檢警大陣仗搜索,不但連搜索票都沒有法官簽名,甚至連王炳忠是證人還是犯罪嫌疑人的身分都不清楚,批評調查單位手法粗糙、鄙陋,「這個搜索就是無效,連架都不用吵。」
新黨也提到,當天王炳忠被搜查完之後,並沒有拿搜索清單給當事人簽名,依照刑事訴訟法,應該只能拿走電子紀錄,但連手機、電腦等電子產品都拿走,根本是侵犯個人隱私;另外,地檢署19日的新聞稿中用詞是「因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但如果王是證人身分,應該是「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這些都顯見地檢署的心態已經把新黨青年軍當作犯罪嫌疑人。
王炳忠說,自己當下就感覺到不對勁,不斷質問法官是誰?但搜查人員只是拿著搜索票畫圈,喊著要開門,但卻報不出名字,經旁人提醒才說法官是廖紋妤。雖然直播違法,但李勝峰說,還好有直播,才能抓到檢警粗陋的辦案手段,執法單位大陣仗的搜查,竟然連搜索票沒簽名就闖進來。
直播畫面中,搜索票蓋有機關印鑑與法官印鑑章,但律師陳麗玲強調,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搜索必須要有法官簽名,印章並不能取代簽名。(北院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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