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改革持續進行中,「Fair Game!TAIWAN!體育改革聯會」(簡稱體改聯)18日晚間在臉書發布懶人包,批評排球協會的章程中理事選舉辦法有問題,也呼籲政府儘速提出《國體法》施行細則,對於不從的協會,也應直接「停止補助」。
體改聯指出排協章程中有6個疑點,首先是章程第三章第17條規定,理事選舉以無記名連記法進行,但此制度中如果有一方的勢力能夠掌握過半數的選票,理論上便可「贏者全拿」,取得所有席次,其他相對少數將完全沒有理事席次,進而失去制衡、監督機制。
第二個問題是,章程規定團體理事席次是17人、個人會員理事是11人,等於保障團體理事席次到達國體法修法上限,不得超過50%的天花板,協會中的舊勢力將可輕易掌握近全數理監事席次。
第三大疑點則出現在章程第三章第16條,規定理事、監事選舉,以通訊方式辦理,並可將選票親送或採郵寄方式寄送。體改聯認為,此舉無法確保選票數量不是由協會自己灌水,甚至出現選票被掉包情形。
此外,排協章程還規定,「登記參選者,不得擔任選務小組『召集人』」,但體改聯質疑,此條文可讓登記參選者加入選務小組,相當不合理。
另外,排協章程也寫明,理事有35人,常務理事則有11人,召開理事會時,僅需11位常務理事出席即有效力,體改聯批評,排協是要架空可能選上的改革派理事,讓改革派起不了作用。
最後一項被體改聯詬病之處在於,體育署長林德福先前疾呼「理事長直選,民主一次到位」,但排協的章程卻規定理事長需要先具有常務理事資格,等同要先參選排協理事,再選上排協常務理事,才有資格選上理事長,讓體改聯諷刺「一個理事長要過三關,只差沒騎白馬了呢」。
體改聯直批,排協交出的章程堪稱「協會改選章程奧步大全」,還指出排協16日才公布章程,22日就截止報名,對新參與者來說,是嚴重的資訊不對等。
體改聯強調,體育署再不提出相關解決方式,那最後體育改革不僅會淪為一場空,也將變成一場笑話,呼籲體育署應該即刻處理這些體育亂象,盡速提出《國體法》施行細則,對於不從的協會,也應直接「停止補助」。(體改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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