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前年因財務問題解散,但董事長林明昇五嬸林鄭珊珊等人,卻在宣布公司解散前,賣出大筆股票,犯下內線交易罪。
台北地院30日宣判,林鄭珊珊、百順旅行社負責人劉信平、易飛網旅行社董事長周育蔚以及中興保全總管理處資深主管柯錦瑢等4人,分別被判刑1年8個月到2年2個月不等,除劉信平外,其他3人皆可緩刑。
本案源於2016年11月,復興航空因營運連年虧損,董事長林明昇因此在2016年11月16日開始與律師討論公司清算重整解散事宜,並於2016年11月21日晚間宣布隔天停航一天,隨後於22日公開解散的消息。
林鄭珊珊是林明昇五嬸,也是復興航空法人監察人中興保全的主要股東。她在2016年11月16日晚間10點,得知復興航空已無法繼續經營,因而在2016年11月18日、21日賣出復興航空股票,金額合計381萬9490元。法官認定違反《證券交易法》中的內線交易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3年,須於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30萬元。
劉信平部分,他所經營的百順旅行社是復興航空票務代理業者。法院認定,他在2016年11月21日上午得知隔天將停航一天,認為這在航空業是重大異常情形,隨即賣出所有復興航空股票,總計金額高達1703萬3530元。依內線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2月,是4名被告中唯一不得緩刑者。
至於周育蔚則是易飛網旅行社董事長,同樣是復興航空票務代理業者。因處理票務問題,因而提前於2016年11月21日上午獲知隔日停航消息,立刻指示易飛網旅行社經理黃星瑋,將易飛網旅行社持有的復興航空股票賣出,金額總計為129萬1120元。法院依照內線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2年。
柯錦瑢則為龍騰旅行社董事長朱漢光的配偶,朱漢光在2016年11月20日參加復興航空主管會議,因而得知復興航空將解散,柯錦瑢隨即於2016年11月21日賣出復興航空股票,合計10萬9720元。因觸犯內線交易罪,法院判決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2年。
法院指出,林鄭珊珊、周育蔚、柯錦瑢在檢調審理期間均認罪,並繳交未扣除手續費、證券交易稅犯罪所得,至於劉信平則堅持不認罪。法院考量4人均是因職務關係提前得知復興航空將解散消息,為減少自身損失而觸犯內線交易罪,因而做出以上判決。
法院也說明,林鄭珊珊、周育蔚、柯錦瑢已經繳交犯罪所得,尚有悔意,無再犯之虞。他們實際上是受到復興航空經營不善,驟然停飛、解散波及;如果要求入監服刑,恐怕對其職業、家庭造成影響,因而給予緩刑。
林鄭珊珊則是屬於復興航空內部人,為使其記取本次教訓及督促建立正確法治觀念,以達戒慎行止、預防再犯目的;因此符合暫不執行刑罰的條件,給予緩刑。不過,考量她的身分、職位、資力及知悉消息、買入股票的時點、本案情節輕重等,額外要求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30萬元,否則撤銷緩刑。(復興航空真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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