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台北地院認為馬英九是依《憲法》賦予總統的「院際調整權」判馬無罪,檢方不服上訴,台北高等法院30開庭,全案辯論終結,定5月15日上午10點宣判。
馬英九在庭上批評,北檢禁止總統與行政院長討論、甚至禁止總統思考,質疑「難道總統面對司法關說案及可能的憲政危機,什麼都不應該做,只能回家睡大覺嗎?」
這起總統洩密案,源於2013年8月31日深夜,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主動到官邸向馬英九報告,「立法院長王金平,疑向法務部長曾勇夫關說柯建銘涉及全民電通案,讓柯獲判無罪確定。」黃離開後,馬召集當時閣揆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將黃報告的內容轉告2人並商討對策。
隔天凌晨,馬英九又指示秘書林有振打電話給黃世銘,約他2度見面報告案情細節,9月4日另指示黃世銘直接向江宜樺報告,事後特偵組才將全案偵結。
此後特偵組、馬英九先後開記者會說明,並指王金平、柯建銘等人涉司法關說。故此,柯建銘及檢方都分別控告馬洩密,柯建銘部分已經無罪確定,至於檢方起訴部分,台北地院已於2017年8月一審判馬無罪。
馬英九在上午辯論時表示,本案是憲法訴訟,處理方式應該要回歸憲法,但北檢卻採用「打稻草人策略」,檢方捏造假議題、製作稻草人,如「馬王政爭」「憲法權力分立與制衡」都是北檢的稻草人,然後拼命打、不停打,外界看起來義正嚴詞,其實是轉移焦點、混淆視聽。
馬英九指出,《憲法》第44條總統院際爭執調解權,並未規定總統具體行駛方式,也未曾有過立法院立法、或是大法官會議解釋,因此在實務上確實需要符合憲法目的及精神的憲政前例,可以讓國家成長的憲政慣例。
馬英九表示,總統是憲政慣例的創造者和實踐者,而由自己與蔡英文實踐和創造的實例及憲政慣例來看,更可以知道院際協調的工作不只是總統的權力,也是憲法賦予總統的責任。
馬英九批評,若是依照北撿起訴的邏輯和主張,不只是剝奪總統和行政院長的行政權,禁止總統與行政院長討論,甚至是禁止總統思考。馬英九質疑,難道要總統創造的憲政慣例,是在面對這樣的司法關說案、可能的憲政危機時,「什麼都不應該做,只能回家睡大覺嗎」
馬英九最後強調,此案加上柯建銘另提的自訴案,在經過7名法官審理後,3次判他無罪,「沒想到檢方至今還在硬抝說沒有關說,令人感嘆不知今世是何世」。馬英九說,自己當時基於總統權責,審慎因應即將面臨的憲政風暴,行為合法合理,認為自己無罪,請駁回檢察官上訴。
對於馬英九的說法,柯建銘則反擊指稱,馬是在威權體制下成長,威權思想已成為你的DNA,且其利用偵辦所謂司法關說案,對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政治追殺,是威權統治行為,跟總統的院際調解權無關。
柯建銘重申本案是司改重建司法威信的時刻,並批評馬英九不應插手司法、操縱鬥爭,強調總統不應是政治鬥爭的主謀者、操縱者。至於自己被指稱涉嫌關說司法一事,柯建銘認為這是馬英九假借關說案之名,行政治鬥爭之實。(洩密案馬英九主張自己未濫用總統權力)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箱:service@upmedia.mg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探索網站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e-mail:service@upmedia.mg
關注我們的報導社群
提供新聞:news@upmedia.mg
投書評論:editor@upmedia.mg
客戶服務:service@upmedia.mg
廣告合作:ad@upmedia.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