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好手潘文傑申請補充兵遭拒 足協私設門檻冤當一年替代役

上報快訊/趙翊妏    2018年04月18日 17:25:00
足球好手潘文傑(左1)18日在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左2)、許智傑(右1)的陪同下舉行記者會。(圖片取自劉世芳-高雄芳城市臉書)

足球好手潘文傑18日在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許智傑的陪同下舉行記者會。潘文傑表示,原先有向足協申請補充兵資格,後來卻被足協擋下,變成體育替代役,事後才知自己確實符合補充兵資格,許智傑懷疑足協似乎有意圖控制選手,要求足協出面解釋清楚。

 

根據《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的說明,凡屬田徑、游泳、舉重、自由車、射擊、射箭、體操等24種運動種類選手,經全國性體育運動團體公開選拔,代表國家參加最近一屆下列(見圖)比賽者,由行政院核定為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

 

圖為行政院核定為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圖片取自《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

 

應受常備兵役徵集之役齡男子,經依前條規定核定為國家隊且無緩徵原因者,得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向體育署申請服補充兵役。

 

曾參與過2015年光州世大運的潘文傑,依照體育署規定,理當符合12天補充兵的資格,不過,足協卻在官網私自加上「必須與國外球隊簽約」之條款,讓潘文傑誤認自己不符合補充兵資格,轉申請一年的體育替代役。

 

足協私自在官網加上「必須與國外球隊簽約」之條款。(圖片取自足協官網)

 

潘文傑說,選手都很相信足協,本來以為規定要有職業隊才能申請補充兵,但在立委告之下才知道他其實是符合標準的,讓他驚覺權益受損。事實上,潘文傑並不是個案,許智傑指出,若有選手發現自己應該符合補充兵資格向足協詢問,足協都會以「資格不符」打回票,導致最後僅能申請一般體育替代役。

 

潘文傑抗議,足協這樣做,讓足球國手都去當體育替代役,在國訓中心服役,根本沒辦法認真到外面比賽;劉世芳則說,國家代表隊補充兵制度就是希望讓國手們能有更多彈性生涯規劃的空間,足協卻擅自逾越法規,導致國手喪失可服補充兵的權益。

 

體育署競技運動組副組長藍坤田解釋,足協應是對這一區塊規定較陌生而誤解,但因審核資格的是體育署,若役男有任何疑問,應直接向體育署洽詢,體育署也會行文提醒足協修改公告。(朱立倫稱蘇貞昌用字模糊難獲民心

 

「一般體育替代役」與「補充兵」差異頗大,前者需服役一年,後者僅需12天。(圖片取自劉世芳-高雄芳城市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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