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案從無罪改判4個月 馬英九:一定會上訴

上報快訊    2018年05月15日 13:51:00
馬英九15日說,他一定會上訴。(圖片取自TVBS 新聞臉書)

前總統馬英九遭控洩密案,一審無罪,二審判決逆轉,改判馬英九有罪。馬英九15日強調,「我一定會上訴!」馬表示,這次的判決跟先前三個相關案子的的判定都不一樣,他認為,本案是一宗憲法訴訟,攸關未來總統職權的行使,他再次強調,會上訴到底。

 

馬英九指出,本案不只是爭取他個人的訴訟,也是替未來的總統爭取權益。至於馬辦指陳師孟已造成法界寒蟬效應,馬則回應,是不是形成寒蟬效應,社會自有公評。

 

至於高院指馬英九「不足表率」,馬英九則回嗆,面對這樣一個案子,「如果我回去睡大覺,才是不足表率!」

 

北檢15日認定,馬英九在2013年8月31日將立委柯建銘關說案報告洩漏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2人,並指示黃世銘於9月4日向江宜樺與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報告,進而引發「馬王政爭」。馬在卸任總統後免除刑事豁免權,北檢2016年12月啟動偵查,2017年3月14日起訴馬。

 

2017年8月,北院認為,檢方無法證明馬英九教唆黃世銘洩密、無法證明馬為圖撤銷王金平黨籍而犯罪,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原則,一審判馬英九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

 

2018年5月15日10時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馬英九依涉《通保法》判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由於去年大法官釋字752號解釋,原本罪名是最重本刑3年以下的輕罪,二審就定讞,但去年7月通過的大法官釋字第752號解釋,為保障民眾訴訟權,避免錯誤造成冤屈,即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的輕罪被告,仍可上訴三審。因此,馬英九能夠上訴獲准得三審力拼翻盤機會。(柯建銘籲:千萬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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