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偵辦慶富少東陳偉志涉嫌棄保潛逃案,為釐清左營分新莊派出所警員是否涉及使犯人隱避或縱放罪,分案查辦後,7日下午傳喚時任新莊派出所所長黃立凡及羅姓承辦警員到案,兩人坦承多日未注意陳偉志簽到狀況,表示此事是一大疏忽,「沒想到這麼嚴重」,但否認故意縱放,經檢方訊後兩人均請回。
據了解,檢方今日訊問重點主要放在陳偉志未簽到後17天空窗期,員警竟然都未通報並採取作為,兩人到案後坦承因疏忽沒有注意到,否認有任何包庇情事。
據了解,羅姓警員透露,當時簽到簿就放在值班台,疏忽要盯簽到情況,也不清楚陳偉志多大咖,「不知會這麼嚴重」。然而另一個已遭調職的所長黃立凡,還說「沒注意到」。
高雄地院本月4日指出,陳偉志是再今年3月26日陳報法院將住居所搬到左營區,因而改向管區新莊派出所報到,5月6日起未現身,管區警員竟完全沒回報法院,直到5月22日法院因故得知陳男疑潛逃,主動打電話到派出所詢問,才驚覺陳偉志已超過半個月沒按時報到,立即開出拘票命警方3天內拘提他到案,但陳男早已人間蒸發。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葉文博表示,陳偉志原本偵查中被檢方諭令500萬交保,法院4日開庭傳喚,陳男與當初的具保人李姓女子均未到庭,雄院已確認陳男棄保潛逃,已將沒收500萬元保證金,並對陳偉志發佈通緝。
獵雷艦案慶富案副董陳偉志棄保潛逃,左營分局17天後才通報高雄法院,高雄市警局發布決定將高雄新莊派出所長黃立凡記過二次,調離非主管職務改調湖內分局警務員,左營分局偵查隊長蔡信助、分局長蔡文峰各記過1次,羅姓承辦員警行政責任查明後議處。
然而,高雄地院雄為避免慶富董座陳慶男也趁隙逃亡,本周一裁定加保1億元,如今所知,陳家目前仍籌不出錢交保,故陳慶男仍在看守所羈押中。而陳偉志已被發布通緝,追訴權時效長達30年,屆時解除他將7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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