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新增「Airbnb條款」 網路平台刊登非法住宿恐遭斷IP

上報快訊    2018年08月03日 20:25:00
交通部觀光局預計新增「Airbnb條款」,若網站刊登非法日租套房,網路平台業者將可開罰6萬至30萬元。(湯森路透)

交通部觀光局3日舉行《發展觀光條例》修正草案會議,預計將對非法日租套房的罰則加重,並新增「Airbnb條款」,若網站刊登非法日租套房,網路平台業者將可開罰6萬至30萬元。若不改善,甚至可以由NCC等主管機關阻斷網路平台IP。對此學者認為,共享經濟已是現代旅遊的趨勢,政府應該思考如何減低對合法住宿業者的衝擊,也不妨害共享經濟發展的對策。

 

加強打擊非法住宿

 

據了解,觀光局本次修法主要會把非法住宿業者刊登廣告的罰則,從最低3萬元加至6萬,平台業者也可以同步開罰。最受矚目的則是如果平台業者幫忙刊登非法住宿業者的廣告,可以請NCC單位協助,阻斷其IP,等於禁止平台業者在台營運,被視為「Airbnb條款」。

 

此外,觀光局此次推動修法,其實是因為傳出政府有意輔導日租套房合法化,使得合法住宿業者覺得受到危機,因此向政務委員張景森表達不滿,張景森進而要觀光局思考非法住宿業者的問題。

 

據《蘋果》報導,世新大學觀光系副教授陳家瑜認為,非法住宿業者的問題不能只從平台去看,共享經濟已是現代旅遊的趨勢,可以透過要求安全條件、要求繳稅,甚至限制營業天數等方式,來減少對於合法業者的衝擊,也不會使得共享經濟的趨勢被殲滅。

 

Airbnb:傷害台灣觀光

 

Airbnb則表示,過去12個月,Airbnb在台灣的房東,接待來自全球146國超過140萬人次旅客,協助台灣觀光產業走向國際、蓬勃發展,而此次修法並未反映出21世紀遊客所擁抱的旅遊型態,甚至還可能傷害台灣觀光產業的健康發展。

 

Airbnb強調,該項提案未顧及多數台灣民眾擁抱共享經濟的事實。

 

Airbnb也說,法規近一步限制住家分享,顯然是與全球趨勢與民眾的期盼背道而馳。對於住家分享,應訂定相宜的法規,透過明確的遊戲規則來讓參與庶民經濟與共享經濟的民眾有規則可循,絕對比全面性的禁止更有助於推動台灣觀光業的發展。(林為洲遭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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