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台日籍藝人女兒4日因頭部外傷送醫,搶救4天,仍在9日宣告不治。
院方通報,女童身上有多處新、舊傷口,懷疑為虐童案,日籍藝人9日凌晨赴台北地檢署接受複訊,檢方訊後依涉傷害致死罪嫌,諭令他限制出境、出海。
醫護人員指出,女童的昏迷指數一度只剩下3,不過她求生意志強,靠著維生器材投藥治療撐了94小時,醫護人員都期盼能在8日父親節時出現奇蹟,沒想到依然發生憾事。
不過,萬芳醫院通報警方,4日這名藝人抱著女兒就醫時,醫師就發現女嬰臉部瘀傷、顱骨骨折、腦部水腫等新舊傷,懷疑可能長期受虐,院方立即依規定通報檢警、社工介入調查。
根據警方先前調查了解,這名日籍藝人供稱,自己是「新手爸爸」,因報抱小孩不慎、導致女兒頭撞到地板,不小心導致女兒接連「撞到父親的鎖骨」,且1個月內連讓女兒跌倒頭撞到3次,才釀成悲劇。
對此說法,檢察官持保留態度,據《Ettoday》報導,在6日獲院方通報後,檢方除了赴日籍藝人夫妻住宅採證建立現場環境證據,還下令警方通知這對夫妻到警局採集尿液樣本,認為意外可能因濫用藥物導致情緒失控發生家暴虐童意外,這對夫妻6日下午亦同意警方採取兩人尿液樣本送驗。
這名日籍藝人來台已十多年,原是電視台節目的外籍來賓班底,因談話有趣,成了通告藝人,也曾參與戲劇演出。6年前娶了台灣妻子,女兒才出生3個多月,他曾多次在臉書po照曬女,沒想到就發生如此憾事。
這對夫妻解釋,他們是新手父母,不太會照顧,不小心才讓女兒受傷,製作筆錄時,日籍藝人甚至還難過得涕淚縱橫。然而,他竟先後讓女兒摔傷3次,讓警方也不敢置信,因而認定全案有疑點待釐清,決定10日進行解剖,且認為日籍藝人疑有涉及傷害致死罪嫌,因此先將他限制出境、出海。(全聯廣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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