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任執行署副署長遭批悖離司改決議  蔡清祥:有助歷練

上報快訊    2018年09月19日 20:52:00
對於外界質疑,法務部長蔡清祥19日表示,檢察官能有檢察事務以外的磨練是件好事情。(資料照片)

法務部17日發布人事令,由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盈錦,接任行政執行署副署長。不過,此舉被司改委員、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質疑,違反去年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檢察官不應任職與檢察業務無關的行政機關」。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19日表示,檢察官能有檢察事務以外的磨練是件好事情,更何況這些調動屬「部內體系」,盼外界不要誤解。

 

對於陳盈錦的升任,林孟皇表示,「檢察官不該有這樣的人事升遷圖!」檢察體系在推動許多改革措施時,還有政策討論空間,但一遇到檢察官人事變革,就是鐵板一塊。林孟皇說,這次的人事命令,講好聽是「一審優秀檢察官可逕升首長、副首長」,其實是悖離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

 

林孟皇指出,當初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檢察官仍具備「司法官」屬性,不應派駐與檢察業務無關的行政機關任職,而當時的法務部長邱太三也承諾,除行政執行署署長、重要院部的政風處長外,不再派檢察官擔任檢察事務以外的行政首長職務。

 

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19日則表示,檢察官與法官雖都是司法的一員,但工作性質不同,檢察官必須主動出擊、了解民意與現況,能有檢察事務以外的磨練是件好事情,更何況這些調動屬「部內體系」。

 

蔡清祥說,行政執行署的業務與檢察官的工作並非無關係,而檢察官也經常偵辦重大金融、環保案件,外派其他單位,「怎能說無助提升辦案經驗?」

 

法務部19日也對外回應,檢察官基於主動偵查犯罪的職責,歷練應具多元視角與位子,才能拓展辦案的廣度與深度,而行政執行署為法務部的下轄單位,當然可讓檢察官擔任首長或副首長,其性質與一般的行政機關不同,業務單純中立,沒有政治色彩;未來行政執行體系上的人事任用,也不會刻意避諱檢察官。(陳景峻:我不做砲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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