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首度開庭進行審理,前總統馬英九遭控涉嫌低價出售華夏三中股權(中影、中廣、中視),造成72億的價差虧損。今日共有6名被告出席,包含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中投公司前總經理汪海清、前立委蔡正元、蔡妻洪菱霙、與蔡岳父洪信行。今6人全主張無罪,並委託辯護人進行無罪答辯。
檢方指出,中視、中影與中廣都有不合常規交易的情事。在中視的部分,馬英九等人以每股6.5元,低於市價每股10元,低價將中視出售給中時集團董事余建新,股權也提早轉移,造成4.8億的價差;中影與舊中央黨部大樓,中投公司則是以16億出售給張榮發基金會,這部分造成中投損失18億元;而中廣部分,華夏投資公司將中廣以57億元出售給趙少康,中廣除了損失15億元,還有應收股款債權28億,另外股權也提早轉移。檢方依《證交法》非常規交易、背信等罪嫌起訴馬英九、張哲琛與汪海清3人。
檢方指出,蔡正元的部分,則是涉及透過阿波羅公司侵占中影的減資款,因此,蔡與蔡妻、岳父3人在該案中,依業務侵占、背信等罪嫌起訴。
對於檢方起訴內容,本次出庭的6名被告與辯護人全主張無罪,並質疑檢方提出的證據錄音光碟內容。馬英九答辯時認為,檢方在出示證據時,有斷章取義之嫌疑。馬等三人的辯護人認為,檢方提出的錄音光碟內容只截取對被告不利的片段,在證據清單上,有諸多缺漏,例如有列出2-3項,事實卻出現4-5個項,他們請檢方先整理證據清單,他們才能提出回應。
檢方對於斷章取義的部分表示,相關證據檢方都確認過,也都臚列在起訴書中,辯護人應該提出具體證據,而不是涵蓋式地說檢方片段指摘證據。
受命法官林幸怡也指出,為了使審判更加聚焦,就起訴書中爭執的證據能力,辯護人應聚焦在特定部分,不要概括提出。林幸怡也表示,由於三位辯護人對錄音光碟內容有質疑,屆時可以一起勘驗。
法官也諭知,由於案情複雜,暫定將不同犯罪事實及不同被告分別整理爭點以及證據能力表示意見,依序從汪海清、張哲琛、馬英九。至於蔡正元等3人,因案情與前3人不同,將另行安排。
法官諭知,於12月5日上午9:30開庭審理汪海清,將針對起訴書所載犯罪事實,以及華夏股權的爭執與不爭執進行審理,其他被告候核辦。
馬英九步出法庭後僅表示,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也對司法公正有所期待。(揭台鐵血汗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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