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因涉嫌逃漏稅6600萬,彰化地院一審日前被判有期徒刑3年、得易科罰金。經檢方上訴後,台中高分院6日改判2年,沒有宣告緩刑也不得易科罰金。如判決確定,目前因混油牟利案被判2年,已在桃園八德監服刑中的魏應充,則可能再加2年刑期。
彰化地檢署之前在偵辦大統油品案時,發現頂新1995年至2013年間因浮報進貨成本,7年以來逃漏稅2億4867萬。頂新事後雖補繳了4億多稅金與罰鍰,但彰化檢院認為,魏應充逃稅6千多萬元,已觸犯《商業會計法》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紀錄罪及逃漏營業稅捐罪共44罪,彰化地院一審依一罪一罰將他判3年,得易科罰金。
彰化地檢署上訴台中高分院,魏應充被提訊時在庭上聲稱,為了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對於漏稅部分全部認罪,並尊重國稅局裁量權,撤回退稅申請。不過,台中高分院5日仍撤銷原判決,改判魏應充2年徒刑,沒有宣告緩刑也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對此,頂新製油公司在宣判後馬上發出新聞稿表示,他們秉持「坦誠面對、勇於改進」的態度面對司法、尊重司法,但判決感到遺憾,因為過往有關違反商業會計法的相關類似案件,多半給予緩起訴處分或易科罰金;另外,頂新公司已經改善稅務制度,並持續投入社會公益,用行動對社會做出貢獻。
魏應充的律師羅閎逸對於判決結果也表示無法接受,他說,魏應充都已經認罪卻判更重,法官明顯有針對性,在收到判決後會提起上訴。
此外,魏應充還有6大官司,除了味全油品案,智慧財產法院二審依詐欺等罪已遭判處2年定讞外,頂新公司自越南進口飼料油,提煉精製為豬油販售,台中高分院二審依違反食品法等罪判處15年徒刑,目前正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另有4件分別由最高法院、高雄高分院審理。(白綠合作還未破局)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箱:service@upmedia.mg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探索網站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e-mail:service@upmedia.mg
關注我們的報導社群
提供新聞:news@upmedia.mg
投書評論:editor@upmedia.mg
客戶服務:service@upmedia.mg
廣告合作:ad@upmedia.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