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出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比照外配,從6年縮短為4年,民進黨團也予以支持,引發外界熱議。對此,民進黨立委黃捷今天(11日)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法草案,增訂中配入籍,需宣誓放棄中國公民身分,並效忠台灣,也需和外配一樣經過考試。黃捷強調宣誓具法律效力,違反會被註銷戶籍。
黃捷提案指出,有鑑於外國人歸化我國國籍需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而在中國人民入籍台灣,要求放棄中國國籍恐有法制及實務上困難。因此參考世界先進國家立法例及國籍法,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草案,新增「經入籍宣誓」、「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作為申請定居必要條件。
草案中增訂,中配入籍宣誓須於內政部指定地點、指定方式公開為之。宣誓的誓詞如下:「本人完全放棄以前所屬大陸地區之公民資格及其基本權利和義務。同時承諾成為台灣地區人民後,將捍衛其民主與自由,恪遵憲法及法律,善盡公民義務。」大陸地區人民宣誓後,分別於誓詞上簽名、蓋章,送內政部存查。黃捷強調,宣誓具法律效力,違反會被註銷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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