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案4名共犯判決出爐 妻無罪、弟輕判只有他最慘

上報快訊/賴姵霓    2024年07月26日 12:23:00
顏寬恒因涉貪汙一審遭判7年10月,他的妻子、弟弟及助理等4名共犯判刑也確立。(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與妻子陳麗凌被控竊占國土、假買賣豪宅以及詐領立委助理費,台中地方法院日前開庭辯論終結,台中地院今天(26日)宣判一審判決,顏寬恒遭判7年10月,褫奪公權2年。顏寬恒的妻子陳麗凌遭判無罪,另外3人判決如下。

 

顏寬恒被控3項罪名,他皆不認罪,最後在沙鹿莊園豪宅竊佔國有地上一案被判無罪;因營造買賣沙鹿莊園遭依偽造文書罪判6月、可易科罰金;苑裡營造公司負責人林進福當顏寬恒的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108萬元,顏寬恒因此涉貪汙遭判7年10月、褫奪公權2年。

 

至於顏寬恒的妻子陳麗凌在偽造文書上遭判無罪,顏寬恒的胞弟顏仁賢因認罪,在竊佔國有地部分遭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這次刑責最重的是林進福,因協助顏寬恒夫妻假買賣豪宅,依偽造文書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至於詐領助理費的部分則遭重判7年8月、褫奪公權2年,犯罪所得108萬餘元沒收。

 

與陳麗凌、林進福共謀假買賣豪宅的女設計師張于廷,最後則是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偽造文書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 (責任編輯:殷偵維)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箱:service@upmedia.mg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關於我們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報UP Media於2016年7月成立。我們集結菁英記者、編輯、專業行銷業務、社群好手,強調多元的原生內容與有趣豐富……

關於我們

探索網站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e-mail:service@upmedia.mg

關注我們的報導社群

提供新聞:news@upmedia.mg

投書評論:editor@upmedia.mg

客戶服務:service@upmedia.mg

廣告合作:ad@upmedia.mg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