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黃麟凱2012因絞殺前女友及其母,2017年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定讞,昨晚(16日)10點02分遭槍決伏法,這也是賴清德總統上任後開出的第一槍,他今天(17日)上午回應,根據司法院憲法法庭的判決,死刑是合憲的、並沒有違憲,希望社會能夠支持法務部依法行政,同時向受害家屬表達慰問,「這麼多年大家辛苦了」。
犯下殺人罪的黃麟凱,2013年10月1日潛入王姓前女友家中,先以童軍繩將其母親勒斃,並潛伏等待王女返家後,先以童軍繩捆住王女雙手強迫性交,最後趁機將其勒斃。經過新北地檢署偵查後,以侵入住宅罪、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罪多罪名起訴黃麟凱,且歷審均判死刑,最高法院於2017年認定其「惡性至極、罪責至重」並判處死刑定讞。(責任編輯:呂品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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