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前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喝花酒 回繳180萬元一審被判8年

上報快訊/袁維駿    2023年08月16日 16:18:00
台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因涉貪、喝花酒,被判8年有期徒刑。(合成照片/取自台南市政府官網、Google Maps)

台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因接受性招待、喝花酒,且收賄高達180萬元,遭台南地檢署依貪污、洗錢等罪嫌起訴。今年6月首次開庭,陳凱凌當庭認罪並願意繳回不法所得,並向法官求情,家裡還有雙親及孩子,2度提出願意認罪換取交保,但都被合議庭法官駁回。台南地院今天(16日)判決出爐,判處陳凱凌8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

 

合議庭指出,陳凱凌涉犯多罪,包括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處4年6月、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故意犯詐欺得利罪處2年6月;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處2年、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1年2月、洗錢罪處10月,併科罰金10萬元,上述罪刑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另已繳交犯罪所得180萬元,及未扣案犯罪所得441萬282元均沒收。

 

台南地檢署於2022年3月接獲檢舉,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嫌貪污,地檢署立即分案,由檢察官指揮台南市調查處於同年12月21日搜索其住所,當場查扣現金新台幣20萬元等證物,將陳凱凌帶回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查出陳凱凌自2020年起擔任經發局長期間,對七股工業區及沙崙科學園區等開發案有規劃決策權,並與他在出任桃捷公司總經理時,熟識的台中營建工程黃姓業者索賄,還要求黃男設宴款待,甚至性招待,後來接受黃男給的180萬元賄款;不過最終陳凱凌並未依約定給予黃男標案,也讓黃男傻眼錯愕。

 

檢察官依涉犯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詐欺、洗錢等罪嫌,將陳凱凌起訴,雖然台南地院審理期間,陳凱凌提出願意認罪換取交保,但都被合議庭法官駁回,今天台南地院判決出爐,合議庭法官判他8年,褫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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