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許醫師」國中學歷密醫40年 判1年半、緩刑4年

上報快訊/鍾知諭     2024年07月08日 18:56:00
彰化男子自稱許醫師,沒有醫師證書卻看診約40年。僅為示意圖。(取自pixabay)

彰化縣1名只有國中學歷的許姓男子,從1983年起,以「許醫師」名義在家中開診所,看診約40年,不過,許男並沒有考取醫師證書,或是接受醫學科系教育,在去年12月被警方查獲,彰化地院近日審結,法官認為,許男年事已高,再為害可能性已低,依《醫師法》判處1年6月,緩刑4年,沒收不法所得252萬元。

 

據了解,許男今年70歲,曾經在診所擔任醫療助理6年,之後於1983年12月起,以許醫師名義開診所,一開就是40年,並對外聲稱有合法醫師資格,幫不特定的求診病患,進行看診、問診、開立藥方、給予藥物、注射藥物,及書寫英文病歷等醫療行為。

 

許男的診所因無招牌,看診只收現金,開藥收費1天80元、2天150元、3天200元,需要注射藥物則另加收100元至150元;許男稱,有收入的時間約30年,在前10年每月賺1000元,共賺12萬元,後面20年1個月賺1萬元,一共賺取240萬元,合計252萬元。

 

警方在2023年12月查獲,發現許男非法執行醫療業務,且在住處查扣大量藥膏、藥錠、各類注射液、針頭、聽診器、藥袋等證物,還有35本處方箋;對此,法官認為,許男沒有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反而還違法執行醫療業務,除了損及合法取得醫師資格者執業權利外,也破壞醫療體系,對病患健康造成潛在危險。

 

 

法官審酌,由於許男已70歲,查獲後坦承犯行,目前改以種稻為生,每季收入約4萬元,沒有前科,依違反《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許男1年6月,緩刑4年,須向公庫支付30萬元,及參加法治教育2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同時沒收或追徵犯罪所得252萬元。(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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