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鄭銘謙昨天(16日)晚間簽准死囚黃麟凱的死刑執行令,並於當晚10點3分執行槍決,確認死亡後遺體隨即運送至板橋殯儀館冰存。鄭銘謙今天(17日)表示「這次執行是非常嚴謹審慎,依法執行死刑以實現正義。」他進一步指出,憲法法庭先前已宣告死刑合憲,該案涉及「最嚴重、手段兇殘、惡性極度嚴重」的犯罪,並符合憲法法庭就死刑適用所要求的最嚴密程序,因此依法執行。
法務部今天舉行「114年法務部卸、新任高階主管暨所屬檢察機關檢察長聯合交接及宣誓典禮」,鄭銘謙也針對本次死刑執行與司法正義再次表達看法,強調黃麟凱的案件「情節極為嚴重,犯罪手段兇殘、惡性至極」,而本次死刑執行「符合憲法法庭所指示的最嚴密審判程序,並經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依非常上訴標準進行審核後完成」。他進一步表示:「本次死刑執行完全依法依規,過程非常審慎,旨在回應社會對司法正義的期待,絕無任何特殊考量或預設立場。」
回顧案情,軍人黃麟凱於2012年高職畢業後,與王姓女友交往;2013年7月雙方分手時,黃不願結束關係,多次藉接送女方試圖挽回。然而,黃於分手期間曾盜領女友帳戶內二十餘萬元,女友於2013年9月發現款項異常並向黃催討,黃因而動了殺機,最終導致女友及女友母親雙雙被害。檢方依侵入住宅罪、殺人罪及強制性交殺人罪多罪名起訴,歷審均判處死刑,最高法院亦維持此判決定讞。昨晚法務部依法執行死刑,並於執行後證實黃麟凱死亡。
針對先前憲法法庭作出「限縮死刑適用」的相關釋憲(憲判8號)後,包括黃麟凱在內的37名死囚都曾聲請釋憲。黃在聲請書中提及,如果死刑的目的在於威嚇並避免殺人犯罪、或是撫慰被害者傷痛,「沒有任何實證可佐死刑可以達到目的」。此次執行也成為賴政府上任以來首位遭執行死刑的死囚,同時更是鄭銘謙擔任法務部長8個月以來的「第一人」。外界關注未來是否會有其他死囚接續執行,目前仍待後續觀察。(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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