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報》(The Guardian)報導,繼英國首相強森(Boris Johnson)日前遭指控「擅自挪用選舉獻金為首相官邸進行翻修」一事、引發舉國關注後,英國選舉委員會28日指出,在一連5天努力不懈的審查下,「我們有『合理理由』懷疑首相辦公室的翻新工程存在犯罪行為」,因此,將針對首相的裝修費用展開正式調查。
對此,工黨黨魁暨反對派領袖施凱爾(Keir Starmer)指控強森是一名涉及「欺瞞、舞弊」的「重大奸徒」(Major Sleaze),並指責,政府為此被迫陷入了這樣一個裙帶關係的「醜聞」之中,全是拜他所賜。
報導指出,選舉委員會的這一決定,是在初步調查了、強森的前首席顧問卡明斯(Dominic Cummings)23日發表的一篇「毀滅性」部落格文章後所致。
Boris Johnson attacked by ex-aide Dominic Cummings in explosive online tirade https://t.co/J9nwabwTh8
— SCMP News (@SCMPNews) April 23, 2021
卡明斯在文中指出:「強森去年(2020年)告訴了我一項計畫,……要讓這些捐款者祕密的為他的11號住所進行翻新。」
據他所述,他在當時便警告強森,這項計畫是「不道德、愚蠢、可能違法、且幾乎可以確定違反了適當揭露政治獻金原則」(unethical, foolish, possibly illegal, and almost certainly broke the rules on proper disclosure of political donations)的行為。
豈料,此後強森醜聞一件件被爆出,無論是失言表示「將放任新冠病毒不管」、或是「讓新冠患者的屍體推疊成山」、還是遭批擅用選舉款項,全都替脫歐後的英國政府帶來了偌大打擊與影響。
身為涉事人的卡明斯很有可能第一個被選舉委員會正式傳喚審問;強森亦極有可能因此遭到進一步調查,包括沒收他的所有電子郵件、以及手機簡訊等通聯紀錄。
若經選舉委員會證實,強森果真涉有違反法律的行為,選舉委員會將得以依據2000年所訂定之《政黨、選舉與公民投票法》(Political Parties, Elections and Referendums Act),對其科處最高2萬英鎊(約新台幣75萬5000元)的民事罰款。
據悉,白廳(Whitehall)除了將發起正式調查之外,還啟動了另外2項單獨的調查程序,以盡快查明這一樁醜聞的始末。
不過,首相辦公室仍提醒道,儘管強森面臨著當前的調查程序,但他仍握有「壓垮」(quash)這些調查、以及開脫罪責的種種權力,「就好比執行《大臣守則》(The Ministerial Code)的不信任案」。
*《大臣守則》規範著辦公室行為的一切標準,一旦有任何大臣觸及違反行為,而導致首相喪失對其的信任,那麼,該名大臣便必須主動請辭以示負責。
對此,前政府法律部門負責人瓊斯(Jonathan Jones)說道:「儘管這項不成文法的執行與否,完全取決於英國首相一個人的一念之間,我們完全無從得知這些準則是否正在被執行著,或者那些違反準則的人將可能會面臨什麼樣的相應懲戒,但公眾仍應予以保持信心、切勿過於擔憂。」
Quoting my view that new powers are needed to investigate and enforce standards of ministerial conduct https://t.co/zNJsAbOrWA
— Jonathan Jones (@SirJJQC) April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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