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在18日對Google開罰50億美元(43.4億歐元,約新台幣1530億元),原因是Google強制要求使用Android系統的手機製造商必須預先安裝「Google搜尋」、「Chrome」等應用程式。歐盟表示,Google的做法限制了公平競爭,並減少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據《美聯社》(AP)報導,雖然50億美元的罰款對Google來說不成問題,但歐盟這項裁決卻可能損害Google的一直以來的商業模式,也就是靠著提供作業系統,以換取販售廣告和其他產品服務的商機。
EU slaps Google with $5 billion antitrust fine over Android mobile phone operating system. https://t.co/CA3iA9iZiT
— The Associated Press (@AP) 2018年7月18日
歐盟指稱,Google強制使用Android系統的裝置製造商預裝一系列Google應用程式的行為已經違規。這些應用程式也包括「YouTube」、「Gmail」等,但其中市占率最高的「Google搜尋」、「Chrome」和「Google Play」尤其受到管制單位的關切。
此外,Google運用商業手段阻止製造商生產搭載「改造版Android系統」的裝置,這項行為也遭歐盟認定違規。此外,Google向裝置製造商和行動業者提供報酬、換取獨家預裝Google相關程式之舉,也成為開罰原因。
Google獲悉消息後,隨即表示會提出上訴,並聲稱該公司藉由提供免費的作業系統,讓製造商得以生產便宜的手機,讓市場足以抗衡手機大亨蘋果(Apple)。Google執行長皮采(Sundar Pichai)在推特上表示,Android系統可說「為所有人帶來更多選擇,而沒有減少。」
Rapid innovation, wide choice, and falling prices are classic hallmarks of robust competition. Android has enabled this and created more choice for everyone, not less. This is why we intend to appeal today's Android decision https://t.co/TnpMZlDV8j
— Sundar Pichai (@sundarpichai) 2018年7月18日
無論是否上訴,Google都須在90天的期限做出改善,可能的方法包括解除幾個關鍵應用程式的限制,並裝置製造商能夠以改造版的Android系統製造產品。據AP,Google若逾期未改善,每過一天歐盟最多可開出1500萬美元(約新台幣4.6億元)的追加罰款。歐盟競爭事務專員維斯泰雅(Margrethe Vestager)表示,以Google的公司規模而言,本次罰款並沒有失當。
開發「Firefox Focus」瀏覽器的Mozilla基金會表示,這項裁定或許能讓「Firefox Focus」取代「Chrome」成為一部分手機的預設瀏覽器。Mozilla基金會稱已和華為、三星等公司洽談相關事務,該機構營運長迪克森泰爾(Denelle Dixon)在18日也稱本次歐盟裁決是他們「巨大的機會」。
不過,現狀仍可能不會輕易改變。「Google搜尋」、「Chrome」和「Google Play」等程式在用戶或開發者間都廣受歡迎,就算沒有強制裝設,裝置製造商仍可能自主選擇預裝。「手機製造商可能不會使用到他們新到手的選擇權,」布魯塞爾倡議團體「FairSearch」首席律師文耶(Thomas Vinje)表示,「但至少可能性打開了。」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歐盟在2015年4月起,於「FairSearch」提出控告後展開針對相關情事的調查。「FairSearch」表示,Google在調查過程中曾用盡「各種手段拖延行動」。對於本次開罰,文耶稱「這是對管制Google有關Android之濫權行為,重要的一步」,也顯示Google應停止智慧型手機、甚至智慧電視的壟斷行為。
EU fines Google record 4.34bn euros ($5bn) for using Android operating system to illegally "cement dominant position" in internet search https://t.co/oJvGUdIGjN
— BBC Breaking News (@BBCBreaking) 2018年7月18日
本次裁定也可能激起歐盟與美國之間的緊張。美國的企業管制向來相對寬鬆,然而,18日的裁定出爐後,部分美國政治人物亦表支持。
民主黨參議員布魯蒙索(Richard Blumenthal)透過推特表示,本次罰款正好可以把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叫起床,呼籲FTC應該起身領導執法單位保障消費者權益。先前,布魯蒙索曾敦促權責機關調查Google如何透過搭載Android的手機來追蹤用戶。
歐盟開罰Google的時間點,正好也是跨大西洋貿易關係緊繃的時候。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上周才剛指稱歐盟在貿易上是「敵人」;美國今年也對歐盟施加鋼、鋁關稅,引來歐盟對美國商品加收關稅回擊。
事實上,歐盟競爭事務專員維斯泰雅可能早就是川普的眼中釘。據《衛報》(The Guardian)報導,川普在6月的G7峰會上,曾向歐盟執委會主席容克(Jean Claude Juncker)抱怨道:「『你們的稅小姐』,她真的很討厭美國。」
維斯泰雅表示,這段話並非完全正確,「我從事稅務工作,又是女性,這部分完全沒說錯。」但維斯泰雅表示非常喜歡美國,歐盟所做出的決定也不是情感用事。「無論我們身處什麼樣的政治情境,」她說,「我們都必須保護消費者、維持競爭,確保消費者得到公平競爭帶來的最佳效益。」
維斯泰雅曾在6月表明希望連任歐盟「競爭事務專員」一職。先前,「稅小姐」曾要求蘋果公司(Apple)繳納積欠的130億歐元稅金,並對美國數間大型企業—臉書、亞馬遜、麥當勞展開調查。面對有人提問對Google開罰是否會讓智慧型手機的價格攀高,維斯泰雅表示這將取決於Google的行動。
Google faces record multibillion fine from EU over Android https://t.co/Uw0gSNkHjs
— The Guardian (@guardian) 2018年7月18日
2017年時,歐盟也曾經因為Google在其搜尋結果偏好顯示自家的購物服務,遭開罰24.2億歐元。但對今年頭3個月就賺進94億美元的Google母公司「Alphabet」來說,歐盟罰款向來不足致命。
BBC科技特派員塞倫-瓊斯(Rory Cellan-Jones)分析,維斯泰雅對Google的開罰一方面是世界唯一起身反抗美國科技巨頭的義舉,反之,也可以說是在歐洲無力自行開創同等科技成就之下,有個單位忙著干涉企業的創新發展。
塞倫-瓊斯指出,美國對於反壟斷的概念,傾向認定為實際上造成高價格、低選擇的情形,對於大型企業辯稱已有眾多新創企業與之競爭的說法較為買帳;另一方面,歐盟較會關注「大平台」壟斷的現象:雖然表面上消費者有很多便宜的選擇,但卻是因為扼殺了許多競爭者。塞倫-瓊斯指出,美國、歐盟的理念鴻溝已然產生,「短期內難以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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