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法引渡人犯中國受審 黃之鋒:在港台人就是下個李明哲

《看中國》記者鐘靈    2019年02月18日 14:07:00
港府擬修訂引渡法,將人犯送至中國審判與關押。(湯森路透)

中國、香港與中華民國始終沒有引渡協議,香港13日提出修法協議,準備透過香港特首就能「單次處理」引渡在港人士前往中國受審。

 

對此舉已等同中國跨境執法的做法,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警告,若修法通過,屆時在香港的台灣人恐落得與李明哲相同的悲慘遭遇。

 

 

 

 

港人移交中國受審

 

港府準備修訂引渡法的起因是,1名香港男子陳同佳在2018年涉嫌在臺北殺害女友後,逃回香港,但港臺間並無引渡條例。

 

為此,港府保安局主動建議修法,將現行法例有關移交逃犯不適用於「香港以外的中國其他地方」條文刪除,如此一來,港人隨時可移交至中國受審,形同中國跨境執法。

 

香港保安局建議,由特區政府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書來啟動臨時拘捕及移交的請求,不必再循慣例經過立法會審查,以求達到及時阻止嫌犯脫逃的效果。

 

香港壁屋矯正署外的警衛。(湯森路透)

 

引人道憂慮

 

黃之鋒15日在臉書表示,港府藉由這宗凶殺案對引渡法例進行修訂,過去中國政府拘捕或檢控台灣人,只要台灣人不踏足中國大陸領土範圍,中國政府尚不敢貿然「跨境執法」。

 

黃之鋒質疑,按目前局勢,修例建議將於2019年夏天在香港立法會通過,屆時若有中華民國政界人士遭北京政府認定觸犯中國的罪行,只要在香港過境、逗留或旅遊,都有被引渡至中國的可能。

 

 

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先前由廣東珠海市拱北口岸進入中國時被捕,人身安全在踏入中國管轄權後開始失去保障,但港府若修訂此法,在港台人若遭中國鎖定便可從香港押至中國受審和關押。

 

香港經濟民主聯合召集人賴中強日前受訪也指出,假若香港政府修訂此法,只要曾在路上聲援中國民主運動或對中國政府威法施政抗議、不滿的人士,一旦踏足香港,都可能被引渡至中國受審,賴中強說「這樣也意味著香港沒有了所謂的『一國兩制』、完全大陸化。」

 

 

 

(本文為《看中國》獨家授權《上報》,請勿任意轉載 、抄襲,原文章為《黃之鋒:港府擬修例 台灣人赴港恐成「李明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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