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反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引爆大規模抗爭之際,美國共和、民主兩黨議員,13日正式向參、眾兩院分別提交《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該草案要求美國政府每年重新檢視香港自治程度,確保美國給予香港的特殊地位獲得保障,同時也制裁侵權官員。
《香港01》報導,此份法案最早於2014年香港「雨傘運動」後,由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麥高文(Jim McGovern),與聯合主席盧比歐(Marco Rubio)提出,在2015年香港「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失蹤,以及2016年香港部分立法會議員遭DQ等事件後,共和黨參議員盧比歐和科頓(Tom Cotton)曾再度提出訂立該法案,要求北京政府貫徹「一國兩制」賦予香港的高度自治,具體內容包含:
Commissioners @RepMcGovern, @MarcoRubio, and @RepChrisSmith today reintroduced the #HongKong Human Rights & Democracy Act, bipartisan & bicameral legislation that reaffirms the U.S. commitment to democracy, human rights, & the rule of law in Hong Kong. https://t.co/Q2h0r25d7D pic.twitter.com/BSYiESZJlZ
— China Commission (@CECCgov) 2019年6月13日
第一,要求美國國務卿每年認證香港自治程度是否符合1992年簽署的《美國-香港政策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所給予香港的特殊待遇條件內容。
第二,要求美國商務部長每年發布報告,評估香港政府是否確實執行,美國有關敏感軍民兩用物品的出口控制法規,以及有關伊朗和北韓等問題的美國和聯合國的制裁。
第三,要求美國總統查明那些對綁架香港書商和記者負有責任者,以及其他涉嫌壓制香港基本自由者人,包括把行使國際公認的權利的人強行遣送中國的人,將對上述侵害香港自由者,提出制裁、凍結資產並禁止他們入境美國。
第四,要求美國總統發表政策,決定是否修改美國與香港之間的引渡條例、及提高旅遊警示,保護美國公民和公司不受修改後的《逃犯條例》的影響。
第五,法案還要求美國政府,對於參加與香港民主,人權和法治有關的非暴力抗議活動而被當局逮捕、拘押或懲處的人,不得因此而拒發簽證。
眾議院長裴洛西(Nancy Pelosi)對該草案表達高度支持,稱,「我確實希望總統在與中方談貿易問題時,公開談論中國的人權和中國的自由。」
在香港政府执意要通过允许将嫌疑人引渡中国大陆的《#逃犯条例》并引发香港民众空前抗议之际,来自美国国会两院两党的议员再次推出《#香港人权与民主法》。6月13日,众议院议长南希·佩洛西宣布支持这项法案,并敦促特朗普总统“公开谈论中国的人权和中国的自由”。https://t.co/dOqBXK2nLU #香港 pic.twitter.com/xChhiVb6GI
— 美国之音中文网 (@VOAChinese)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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