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欲通過「送中條例」衝擊下,地方大亨也風聲鶴唳?
據《路透》(Reuters)引述財經顧問、銀行人士與知情律師指出,在香港政府計畫修訂《逃犯條例》、擬打開讓嫌犯能被引渡至中國受審的大門之際,為此感到憂心的部分香港大亨已經開始將個人財產移往海外。
《路透》報導,根據一名參與交易的顧問說法,有自認政治上處境曝險的香港大亨,已開始將超過1億美元的財產自當地的花旗銀行(Citibank)帳戶轉移到在新加坡的花旗銀行帳戶,「我們有聽說,其他人也在做這件事」。該顧問表示,由於害怕中國政府可能對在港資產出手,新加坡就成了較理想的地點。
Exclusive: Hong Kong tycoons start moving assets offshore as fears rise over new extradition law https://t.co/NvvTYLQ8WM pic.twitter.com/uUoeZqzCKf
— Reuters Top News (@Reuters) 2019年6月14日
香港與新加坡向來彼此競爭亞洲首席金融中心的地位。根據《路透》引述瑞士信貸集團(Credit Suisse)2018年報告,截至目前香港富豪所持有的財富,讓香港成為比新加坡更大的私有財產基地,其中有853名富豪身懷1億美元以上價值,該人數是新加坡的2倍以上。
《逃犯條例》將涵蓋香港居民以及在香港生活、旅遊的外國與中國國民,引發對於法治惡化的廣泛擔憂,恐影響香港的國際金融地位。北京當局支持的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傾向支持修例,先前表示該修訂將填補法律漏洞、以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並宣稱法院將維護人權。反修例的抗議浪潮則使香港立法會暫緩行事,目前不清楚何時會繼續修例通過作業。
由於修例內容,學者也指出將資產移往海外似乎是合理之舉。受《路透》訪問時,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楊艾文(Simon Young)表示,鑑於該法案對財務的影響,可以理解部分香港人會考慮將財產外移:若修例草案通過,中國法院可能會要求香港法院凍結或沒收與在中國內地犯罪相關的資產。
楊艾文指出,這部分的問題在公眾討論時不太受關注,但確實是修訂條例計畫中很重要的一環,而香港富豪與其顧問自然也會審慎以待。
《路透》引述一名不願具名的在港國際銀行的私人銀行(private banking)經營主管消息,稱有客戶正在將資金從香港移往新加坡。該銀行人士表示,轉移資金的並非中國的政治風險人士,而是香港富豪客戶,「香港的情形已經失控了,他們不敢置信林鄭月娥或北京的領導者竟然笨到不清楚這對經濟的傷害。」
香港目前和20個國家簽有長期的逃犯移交協議,並可以與其他國家進行一次性移交。但目前條文規定,香港的逃犯移交條例不適用於中國、澳門和台灣,修改《逃犯條例》就是要刪除這個限制,移除現行條例中,對於引渡中國的明顯障礙,並試圖移除目前《刑事互助條例》(MLAO)有關排除中國的限制。
根據《路透》引述香港大律師公會最近的研究,《刑事互助條例》允許外國司法管轄區要求香港收集可供香港以外地區使用的證據,並提供其他形式的協助,例如凍結和沒收遭其他司法管轄區犯罪通緝者的資產。公會指出,對於司法互助的相關修訂會顯著強化修訂後之《逃犯條例》在中國刑事追訴上的影響。
香港政府發言人則表示,任何外部沒收令必須在香港法院登記,並且可以提出質疑,也必須符合所謂「雙重犯罪原則」(double criminality),也就是相關作為必須以在香港當地也視為犯罪的行為作為基準,「香港人與在港外國人的權利與自由,包括他們的資產,都受到《基本法》的完全保障。」
據《路透》,著名商事律師Kevin Yam也表示,有注意到香港人士開始在成熟、市場條件友善時,將資產移往新加坡,雖然量並不特別多,但正穩定地發生。此外,也有3名私人銀行人士表示接獲客戶詢問修例的影響,但尚未移動資金。Yam認為若修例通過,中國或許不會立刻大肆濫用,但會產生不安氣氛,並估計未來幾年後開始會有更多任意用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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