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恐再爆發流血事件 港警禁727「光復元朗」遊行申請

國際中心    2019年07月26日 07:45:00
香港元朗地鐵21日爆發嚴重暴力事件,再度讓反送中運動與親中派之間的分歧擴大。(湯森路透)

香港元朗日前發生「白衣人」暴力事件,造成45人受傷。對此,有元朗的居民申請27日舉行「光復元朗」遊行,訴求是要「追究警黑勾結」。但港警25日以集會遊行可能造成嚴重衝突等理由,拒絕批准申請,為港警自6月「反送中」事件引爆後,首度發出反對遊行通知書。

 

香港警方列舉5點理由,拒絕此次遊行申請,其中包括預期遊行人士會與當地民眾發生肢體衝突;考量近期社會氣氛,認為發生嚴重衝突的可能性高,且參與者行為不在警方可控制範圍。

 

另外,港警稱,要求遊行申請者更改遊行線路及終點,但遭申請人拒絕,也未能提供後備路線。而遊行路線途徑青山公路元朗段,是交通主幹道,行車線中段輕軌鐵路設有高壓電網,可能發生危險。再加上集會位置位於元朗水邊村遊樂場,申請人未獲得香港特區政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批准。

 

白衣人士蒙面罩、持棍棒毆打反送中民眾。(湯森路透)

 

申請人:一個人也要遊行

 

此次遭拒絕的申請人鍾健平指出,已按程序向警方的決定提出上訴。他表示,不會呼籲市民參與27日的「光復元朗」遊行,但自己仍會堅持,當天按照原定路線,由水邊村遊樂場遊行至元朗西鐵站,但坦言香港人有人身自由,無法控制市民的最終決定。

 

 

《香港01》報導,警方反對遊行集會已非首次,2017年習近平訪港期間,警方曾禁止民族黨於到尖沙咀舉行「哀悼香港淪陷二十年」集會;而今年6月12日,民陣也在6月12日晚約11時,收到警方有關龍匯道的「禁止公眾集會通知書」。

 

香港律師團體「法政匯思」召集人,吳宗鑾律師解釋,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安條例》規定,若民眾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遊行活動,即屬犯罪,一旦被簡單程序定罪,可被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3年;而經過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吳宗鑾認為,如果案情嚴重,如有人死亡,就有機會以公訴程序定罪,即最高可被判監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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