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庭18日裁定《禁止蒙面規例》違憲,超出《基本法》權利的限制超乎合理所需。
對此,中國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楊光批評,判決將產生嚴重負面社會影響,對此表示強烈關注,更稱是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威及法律賦予行政長官的管治權。而法工委指正研究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建議,或對未來作「人大釋法」打「預防針」。
China U 第0012期試刊: https://t.co/dRA0CiMJJH 港澳辦、全國人大常委會 批評香港高等法院 關於《反蒙面法》不符合《基本法》的判決 如何理解? / 英國、美國 就香港局勢的最新聲明 呼籲進行有意義的政治對話 及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 美國商務部 延長對華為的臨時出口許可
— ChinaU (@TheChinaU) November 19, 2019
中國官媒《新華社》19日上午刊登兩篇關於18日《禁蒙面法》的文章。楊光指《禁蒙面法》實施以來對止暴制亂發揮了積極作用。港高等法院原訟庭判決《緊急法》賦予行政長官在某些情況下制定有關規例的規定不符合基本法,並裁決《禁蒙面法》的主要內容不符合相稱性標準,是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威和法律賦予行政長官的管治權力,將產生嚴重負面社會政治影響。
「我們將密切關注此案的後續發展。希望香港特區政府和司法機關嚴格依照《基本法》履行職責,共同承擔止暴制亂、恢復秩序的責任」。
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發文表示,一些全國人大代表對裁決表示強烈不滿,對此表示嚴重關切,認為港府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判斷及決定,其他機關均沒有權作出處理,又指將《緊急法》採用是建基於香港法律,因此是符合香港《基本法》。有關判決是嚴重削弱特首及港府依法應有的管治權,不符合《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規定。
臧鐵偉指正研究一些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有關意見和建議。
林鄭被記者問及有關楊光發言沒有直接回應,又指法庭現時頒下僅是裁詞,未有作出命令及最後裁決,指有關人士的說法是因裁詞而起,而港澳辦正關注後續發展,目前不能作具體回應。林鄭又指動用《緊急法》是困難決定,正如過去很多例子,一些港府法律時常受法律挑戰,每次港府也尊重法律裁決,亦會對結果上訴。
有網友表示,北京當局公然對港法庭裁決作批評,「是明目張膽是權威管治」,嚴重干預香港司法獨立,「現在在說法治,一下又扯到說挑戰權威」。有人認為,中國政府是再為「人大釋法」鋪路,「根本就是一國一制」。
根據香港《基本法》82條,港特區擁有司法終審權,然而根據158條,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擁有解釋權,2016年立法會宣誓爭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對《基本法》104條釋法,最後港法庭以此釋法後條文褫奪2名支持「香港自決」的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另外,對於中國駐港解放軍聲稱「自發」,離開軍營出動清理九龍塘路障,涉違反《駐軍法》。
林鄭表示,特區政府要求解放軍提出要求,指駐港部隊參與公益並非不尋常,但又指在2018年颱風山竹吹襲香港時,他們曾自行出動清理倒塌樹木 而這次與志願市民一起清理路障,解放軍伸出援手得到市民支持,希望社會不要過份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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