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27日簽署了《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讓此法正式成為美國法律。
包括中國外交部、港府在內的中國官方紛紛表達不滿與譴責,誓言將進行反制。
中國官方喉舌《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28日也指稱,中國應考慮禁止《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提案者入境。
過去一向強勢捍衛中國外交立場的《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28日在社群媒體推特(Twitter)發文表示,根據他所知,中國政府基於對川普、美國和美國人民的尊重,北京正考慮限制《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提案者入境包括香港、澳門在內的中國領土。
Based what I know, out of respect for President Trump, the US and its people, China is considering to put the drafters of the 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 on the no-entry list, barring them from entering Chinese mainland, Hong Kong and Macao.
— Hu Xijin 胡锡进 (@HuXijin_GT) November 28, 2019
胡錫進先前也曾發文表示,「中國不會容許香港激進反對派肆意勾結美國」,如果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北京將針對美國華府在香港的代理人或機構「採取行動」,胡錫進強調,美國對香港不具管轄權。
2014年11月,香港佔中運動進行的同時,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 CECC)提出了《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第一版。
法案內容要求,美國國務卿每年就香港情勢恢復對聯邦國會提交《美國-香港政策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報告,並要求總統向國會保證香港享有足夠自治來支持給予特殊待遇。
惟當時因接近美國聯邦國會會結束而未能審議。
2016年11月,香港民主派人士黃之鋒拜訪美國國會,會見了CECC時任主席史密斯(Chris Smith)、美國聯邦參議員魯比歐(Marco Antonio Rubio)、柯騰(Thomas Cotton)等人,黃之鋒當面要求重提法案。
之後,魯比歐和科騰再度提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草案,但同樣因接近美國聯邦國會會期結束,無疾而終。
直到6月13日,美國聯邦參議員魯比歐在美國聯邦參院中再次提案《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恰逢香港爆發反送中遊行,迅速獲得參眾兩院的審議與通過,並由美國總統川普簽署正式成為法律。
根據此法,美國得以制裁在香港違反人權的官員。
此外,同時通過的《保護香港法案》(Placing Restrictions on Teargas Exports and Crowd-control Technology to Hong Kong Act, PROTECT Hong Kong Act)則明文禁止向香港警察出口特定的催淚彈、胡椒噴劑、橡膠子彈和電子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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