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01》報導,中國人大常委會將於11月1日審議將中國《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香港全國人大代表葉國謙表示,香港應盡快就此進行本地立法。但他認為不應設追溯期。
中國國人大常委會10月30日在北京召開,為期6天。出席會議的葉國謙指出,周二舉行大會後,1日上午議程是審議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法新社》(AFP)報導,尚不清楚侮辱國歌的部分將如何納進香港、澳門兩特別行政區的法律。若該法也在香港實施必定會引起當地人民反彈。近來,許多香港足球迷觀看賽事時會對賽前播放的中國國歌發出噓聲,新法實行後這些行為都算觸犯國歌法。
該修正草案內容,根據中國《新華社》報導,為「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畫、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在公眾場合,故意竄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它方式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中國人民代表大會觀察者」組織成員魏昌浩(音譯)向《法新社》表示,目前中國對侮辱國歌的公民是依照9月通過的《國歌法》處以拘禁15日,屬於行政處罰;然新法通過後,這些行為就等於刑法犯罪。
China will likely criminalize national anthem abuse and apply National Anthem Law to HK and Macau. Wonder how that works? See our new post https://t.co/eWjOc4NFXL
— NPC Observer (@NPC_Observer) 2017年7月6日
雖然該法是否引進港澳還不明朗,耶魯大學法學院蔡中曾中國中心的研究員達晤(Jeremy L. Daum)提到相關處置模式已有先例。中國的《國旗法》與《國徽法》在1990年代制定後便依《基本法》原則立入香港法律。
對於此事,人大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說道:「近年來,香港發生多件侮辱國歌的事情,挑戰中央『一國兩制』的底線,同時激怒中國人民。將《國歌法》納入香港迫在眉睫。」
香港特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則表示:「維護國歌的莊嚴是國民義務。」並補充道更詳細的法條會經過地方立法系統考慮。
支持民主的香港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對《法新社》表達擔憂之情:「這個法律將會影響港人的言論自由。」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箱:service@upmedia.mg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探索網站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e-mail:service@upmedia.mg
關注我們的報導社群
提供新聞:news@upmedia.mg
投書評論:editor@upmedia.mg
客戶服務:service@upmedia.mg
廣告合作:ad@upmedia.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