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今天三讀通過《公司法》修法,其中,眾所矚目的第9條「SOGO條款」修正條文,經濟部及民進黨定調,將不會溯及既往適用於太流公司增資登記爭議一案,外界解讀,這是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的一大勝利,SOGO經營權將可獲得確保。不過,提案立委之一的國民黨立委廖國棟表示,法律雖然有不溯及既往的規定,但持續存在的違法事項並不在此範疇,可依照「非真正溯及既往」的法理重新檢視過往錯誤。
立法院臨時會今天最後一天,針對《公司法》第9條、即外界稱的「SOGO條款」修法,最後以表決方式通過,明定公司之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以犯《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章之罪,辦理設立或其他登記,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職權或依利害關係人之申請,撤銷或廢止登記。
院會逐條討論時,朝野立委為此條文展開激烈交鋒,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發言時直指,該條文「就是和SOGO增資案密切相關」,但經濟部卻非常推託猶豫、百般阻撓,「讓人懷疑經濟部是不是遠東集團和徐旭東開的?不然為什麼可以開後門,讓這樣登記違法的公司不用撤銷登記?」
對此,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反批在野黨立委「黑白講」、「大家拿著打擊財團的帽子,掩護對造。」既然SOGO案法院已經判定了,難道修法可以改變?他並點名國民黨立委廖國棟「最勇」,一度提出回溯條款,「為個案訂定條文,連國民黨也不敢挺!」
針對《公司法》第9 條修正後,是否能夠溯及既往適用於太流增資登記爭議個案?提案立委之一的廖國棟下午接受《上報》訪問表示,今天《公司法》第9條修正被說無法溯及SOGO案,不夠正確,畢竟法院判決確定有一個違法登記的情況持續存在,舊法的第9條無法處理,但最高行政法院要求經濟部應依舊《公司法》第7條及第388條去檢視,經濟部卻一直不作為。
他強調,法律雖然有不溯及既往的規定,但持續存在的違法事項並不在此範疇,可依照「非真正溯及既往」的法理重新檢視過往的錯誤。
此外,廖國棟表示,今天《公司法》第9條修正並無「不溯及既往」的文字,在他來看,反而是給了經濟部一個新的有利工具,經濟部可依據新法解決持續存在17年的違法登記事項,呼籲經濟部應依職權改正錯誤登記,如此才能彰顯公示效力的正確性。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法律不溯及既往雖是基本原則,也就是對於以前已經確定的事情,當然不可以溯及既往,但到底能否適用於SOGO案或什麼案件,並非行政部門說了算,最後還是要交由法院去裁決;舉例來說,倘若修法後,前太流董事長李恒隆以「利害關係人」身分向經濟部提出申請,要求撤銷太流公司登記,卻遭到經濟部認為不適用SOGO案駁回,李後續就可以依經濟部此一行政處分,尋求訴願或行政訴訟等管道救濟。
他並指出,外界都說SOGO案已經落幕了,但事實上,太設總裁章民強也有對李恒隆、賴永吉提出偽造文書告訴,該案於今年4月23日已經由法院裁准交付審判。姑且不論最後判決結果為何,但《公司法》修法後,SOGO案還是有適用上的可能性。
黃國昌強調,這次《公司法》修法,最重要的應該是要將以前的法律漏洞全部補起來,包括犯罪罪名被限縮、犯罪主體沒有規範清楚、利害關係人能否提出申請、主管機關有沒有裁量權、是否要將緩起訴及也有可能違犯偽造文書的公務員一併納入規範等問題。但很遺憾的是,最後立法院表決通過民進黨團版本,將公務員、緩起訴等規範都拿掉,而主管機關到底有沒有裁量權,也留了一個「尾巴」,恐怕修法後爭議仍會繼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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