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繼年前通過台大校長管中閔彈劾案,13日下午召開教育文化委員會,會中馬系與英系監委們再度就管中閔兼職案交鋒,雙方攻防2小時之久,最後委員會通過調查監委王幼玲和蔡崇義的調查報告。報告中除了詳述管中閔任職國發會主委期間,每月由壹傳媒固定支領5萬元報酬,認定已違反公務員兼職相關規定,該部分調查結果已於監院彈劾通過;另調查監委們更提出新事證,質疑管中閔任職中研院期間有「重複請領」出差費,金額約一萬元。
監委王幼玲和蔡崇義13日在監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管中閔兼職案的調查報告,報告中直指管中閔任職中研院經濟研究所所長期間,於2007年至中國西安交通大學出差演講,管中閔該次行程從台北到西安,再到北京後返回台北,因獲中國方面學校的邀請,因此全程由中方落地招待,也包括了中間有關西安部分的交通費案食宿支出,但監委們調查發現,該次管中閔在西安的演講活動,有3天行程,管中閔既接受中國受邀單位接待,但返國後卻又疑似同時支領中研院3天的差旅費,約3百多美元,合台幣約一萬元。
調查監委們認為,管中閔此一疑似「重複請領」出差費行為,儘管金額不高,但已疑似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過去不乏公務員不過溢領數千元差旅費或加班費,就被以貪污罪嫌起訴,因此原本在調查報告中,調查監委是提出以「貪污罪嫌」移送司法單位進一步調查,不過,該教育文化委員會由「馬系」監委們佔多數,因此多數與會監委認為該部分可能「溢領」的金額並不高,不用到移送司法單位的程度,最後委員會通過王幼玲和蔡崇義提出的管中閔兼職案調查報告,但將調查報告建請將管中閔任職中研院期間疑似「重複請領」出差費情事移送司法單位調查,改為移送中研院釐清、處理。
實際上,針對管中閔案,「馬系」與「英系」監委們早自本週二(12日)的監院談話會就已上演攻防戰,當天下午談話會召開長達4小時,會中監察院長張博雅和「馬系」監委均發難,質疑1月15日召開的管中閔兼職案彈劾審查會的請假名單,為什麼會外洩,質疑是調查監委洩密,甚至有「馬系」監委無限上綱地認為是因為彈劾案改採可記名投票後,才會造成媒體可以追索出請假或是下一個彈劾審查會可能的出席名單。
不過,也有監委對於院長張博雅和部分「馬系」監委投鼠忌器的態度,甚至主張應回復到過去不公布彈劾審查會投票結果名單,相當不以為然;更有監委們對於部分成員不願公開自己對案件的心證,也不願對彈劾案表態負責的作法,並不認同,不過,情勢比人強,因談話會中「馬系」監委較佔多數,因此最後在張博雅主導下決議,將修改監院的內規,表示調查報告未上網公布前,調查內容不可以洩漏,否則要由調查監委負責。
但也有監委在談話會中提出,有關監委未依出席彈劾審查會的相關規定,在審查會召開的三天內已發出彈劾案調查報告後仍請假的作法,是否也應規範處理?有監委主張,如果監委已經收到彈劾案的調查報告,除非是臨時身體不適掛急診,否則就不應該再請假,否則將影響彈劾審查會的公平性和結果,只是該提議,同樣因「情勢比人強」,在「馬系」監委佔多數下,該部分嚴重影響彈劾審查會結果和公平性的違規行為,卻未在會中引得共鳴,並未進一步檢討。
事實上,在1月15日管中閔的彈劾審查會前,因適逢週末假日,有兩位監委在11日收到彈劾案的調查報告,辦公室已知悉15日的彈劾案內容了,才臨時請假,交還管案的彈劾調查報告,明顯已違反監院過去處理彈劾案的相關作法,因2位監委在彈劾審查會三日內請假,監院無法再遞補監委出席該次彈劾審查會,導致15日的管中閔案彈劾審查會僅11位監委出席,由「英系」監委佔多數而通過彈劾管中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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