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影音串流平台(over-the-top,OTT)「騰訊視頻」等業者,有意循「愛奇藝」模式來台,引發違法爭議及國安疑慮。陸委會指出,所謂「愛奇藝」模式涉及中國資金來台投資、中資在台可從事業務、中國物品在台廣告,以及影視出版品在台播映等多項法律規範,若涉及違法在台落地或從事廣告行為,勢將依法處理。
針對中國騰訊、優酷等業者有意來台,NCC曾於3月15日邀集相關相關單位會商,除法律疑義外,相關部會亦認為應從國家安全、產業及文化層面著手因應。陸委會進一步指出,國際社會對中國加強推動文化銳實力的作法,多以國安角度衝量;陸委會認為,中國大型OTT業者來台,背後隱含文化輸出及對台工作,將依國安會及行政院指示,掌握資訊並採行相關處置。
在愛奇藝所涉違法爭議方面,經濟部投審會早在2016年11月便駁回愛奇藝申請在台設立子公司,愛奇藝採迂迴方式,透過台灣代理商歐銻銻娛樂,負責愛奇藝在台灣的宣傳、會員收入及廣告銷售等業務。對此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政府不許可愛奇藝來台投資及落地,相關業者也不得代為從事相關活動,會依法查明有無違法落地情形,若查明屬實,將會下架平台。
對於騰訊等業者來台一事,陸委會表示,除了觸及現行法規限制之外,更必須關注國安、產業及文化所受的衝擊。陸委會指出,中國近來持續收緊對自國內戲劇節目的製播自由,動輒發佈禁令停播或干預節目內容,卻要求業者大舉進軍台灣市場,「其中矛盾之處不難理解」。
邱垂正表示,中國為擴大對外宣傳,明確要求中國影視及OTT平台往海外發展,並以台灣為首要對象,尤其在中國發佈「習五條」後,中國更將文化滲透作為對台工作重點,必須嚴加防範。
面對民間質疑政府指控愛奇藝可能有觸法之嫌,並將限制騰訊等業者來台,似有限制傳播自由的疑慮,陸委會指出,由於中國並未開放台灣業者在中國提供影音串流服務,加上中國境內網絡防火牆管制極嚴,陸委會指控,對照之下,中國顯然將OTT平台做為「統戰工作的管道」,台灣不能毫不設防,任由中國「侵門踏戶」。
但陸委會也坦承,如今網路發達,民眾可以在網路上看到來自世界各國的節目,文化部等主自機關雖然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法規對中國OTT平台進行處理,但對於中國影視節目透過網路大舉襲台,卻也只能依賴民眾自身的辨識能力。陸委會表示,政府只能參考其他國家作法,試著在傳播自由和防範中國銳實力滲透之間找尋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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